荆楚网消息(楚天金报)记者黄振琳 实习生余兰通讯员黄锐报道:从15日起,武汉地区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最高限额、期限、比例及贷款人年龄限制均有重大调整。这是记者昨从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得到的消息。
据介绍,职工购买新房的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将由目前的25万元提至30万元,二手房的最高限额由20万元提高到25万元。 同时,二手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长期限,也将从目前的15年调整为20年。
为鼓励职工购买中等户型普通住房,此次新政区别确定贷款比例。职工购买90平方米(含)以内的房子,其公积金贷款最高可贷到房屋总价的80%,即首付由目前的三成降为两成;购房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公积金贷款最高比例仍为房屋总价的70%;二手房贷款的最高比例将由原来房屋总价的60%升至70%。
公积金“新政”还规定,为减轻每月还款负担,在职职工可贷款期限将在法定退休年龄的基础上延长5年,即男职工由60岁延长至65岁,女职工由55岁延长至60岁。
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强调,今年10月15日以前已通过各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查批准的个人住房贷款个案,原则上不予调整,其贷款条件、可贷额度及贷款期限仍按原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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