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未满18岁的小克(化名)不仅被免予了刑事处罚,海淀法院还帮助他联络到了久失音信的父母,同时他还领到了一笔2000元的救助费,成为海淀法院和慈善机构联手成立的“判后救助专项基金”的首位受益者。
小克因扒窃被公诉至法院,但通过骨龄鉴定,他还是个未满18岁的孩子,法院依法判决对其免予刑事处罚。 然而,小克提供的家庭地址并未能找到他的家人,他陷入了无家可归的困境。在找寻父母的时间里,小克的生活该怎么办,他会不会因此再走上犯罪的老路呢?
为了解决越来越多的类似问题,海淀法院与某慈善机构达成救助协议,并出台了《海淀法院少年法庭关于使用社会慈善人士捐助的“判后救助专项基金”的暂行办法(试行)》。这是法院首次和慈善机构联手救助少年犯。
该《办法》规定,凡是初次犯罪的少年犯,犯罪情节较轻,判决刑期不高于有期徒刑一年,又愿意接受救助,并有一定良知和悔改表现的,均可获得救助。救助的对象主要包括:偏远地区、经济窘迫而无法被父母及时接领的刑满释放未成年人;家庭无力抚养、自身又不具备独立生活条件的;具备一定文化基础,且有自食其力或立业的愿望,但缺少相关费用供其上学培训生活、就业技能的少年犯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