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10月13日电(记者李京华)今年32岁的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东城管理部干部梁山,因涉嫌滥用职权罪、受贿罪,造成特大经济损失,13日在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受审。
根据检方指控,被告人梁山于2004年4月至12月间,在担任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东城管理部外企营业厅个贷员,负责审核贷款的工作中,违反《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个人住房担保委托贷款操作流程》的有关规定,明知刘凡等人提交的37份购房公积金贷款申请不符合资格条件,却擅自予以审批,致使刘凡等人诈骗公积金贷款共计1376.2万元,给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造成人民币940.3万元的特大经济损失。
检方还指控,梁山利用担任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东城管理部外企营业厅个贷员,负责审核贷款的职务便利,收受刘凡等人的好处费合计人民币8万余元。
梁山于2006年3月15日被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检察院渎职侵权检察处查获。
庭审中,被告人梁山表示认罪。此案目前正在审理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