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与福建签订海西建设合作备忘录
早报记者赖劲松康云文/图
昨晚,福建省人民政府与海关总署在福州签署了《关于加快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合作备忘录》,明确了海关支持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的10类22条主要措施,包括支持福建对台经贸合作和直接往来、扩大口岸开放、支持福建口岸大通关建设等方面的内容,此外,泉州晋江机场、泉州港口岸石井作业区、围头湾港区也已正式被海关总署列入对外开放审理计划,审理完毕经国务院批准后将对外开放。 据悉,海关总署将与福建省政府建立合作长效机制,建立领导定期会晤制度,实行联席会议制度,每1年(或半年)会晤一次,集中研究解决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中存在的需要海关支持的问题。
放开对台小额贸易船只吨位限制
福建省是大陆沿海开展对台小额贸易最早和最主要的省份,目前全省共有28个对台小贸易点。今后,海关总署将积极推动对台小额贸易发展,放开对台小额贸易船只吨位、交易金额限制,放宽经营范围限制。对符合政策规定以对台小额贸易方式进口的在大陆投资的台资企业生产设备零配件和原辅材料(即以对台小额贸易方式进口的“快件”)实行进口免税政策。在海关职权范围内,推动在福州马尾等地设立对台小额商品交易市场。
厦门大嶝免税携带台湾商品提高到3000元
厦门大嶝对台小额商品交易市场是我国惟一对台小额商品交易市场,目前,旅客免税携带台湾商品价额已经由原来的1000元提高到3000元,卷烟等特许商品的销售也享受到多项便利。今后,在厦门大嶝交易市场的优惠措施将比照适用于南安闽台农产品市场。这一措施已经得到海关总署的认可,省政府在上报国务院批准后将正式实施。届时,在南安闽台农产品市场旅客免税携带的台湾商品价额也可提高到3000元,台产卷烟从台湾进口到交易市场后也无须交验《自动进口许可证》,可按照特殊政策销售。另外,泉州与金门直接往来航线的游客携带的台湾高粱酒数量,也从目前每人允许携带2瓶增加至4瓶。
晋江机场列入今年开放审理计划
海关总署昨日明确了我省口岸开放的,表示将积极推进泉州晋江机场对外开放,并已经把晋江机场列入2006年对外开放审理计划,将尽快促成机场对外开放。除此之外,泉州港口岸石井作业区也被列入《国家十一五口岸发展规划》,海关部门将根据口岸设施的建设进度,加快审理,报国务院批准开放。泉州市另外一个口岸港区———围头湾港区开放事宜也得到了海关赞成,报请国务院批准。据了解,在我省与海关总署签署合作备忘录之前,省政府已经就石井作业区、晋江机场、围头湾港区、福州罗源湾港区以及厦门港合并等事宜提请海关总署审议,多项建议均得到了海关部门的认可和支持。目前,沙埕、三沙港区、漳湾作业区和石码港区已经分别并入宁德港口岸和厦门港口岸对外开放。
福建企业在广东境内通关享受同等待遇
今后,将进一步推动“属地申报、口岸验放”通关作业模式,拓展到江西、湖南、湖北、贵州、宁夏和粤东、浙西南等省(区),从“海运”推广到“空运”和“邮运”,实现福建省与陆路转关量最大的深圳口岸之间转关运输货物的“一次申报、一次查验、一次放行”的通关作业模式;福建企业在广东境内通关享受广东企业同等待遇。
此外,进一步简化直接往来客运船舶报关手续,全面推广小型船舶快速通关系统,取消船舶到广东三门岛中途监管站办理申报手续的做法。
福宁莆将设对台小额商品交易市场
海关总署将积极推动在福州马尾、莆田湄洲岛、宁德三沙设立对台小额商品交易市场并比照享受厦门大嶝对台小额商品交易市场的政策措施,同时建议由福建省人民政府按程序上报国务院批准;按国务院保税区管理规定,保税区内不能设小额贸易市场,不宜在福州保税区内设立对台小额贸易市场。
此外,海关总署还赞成并积极协调国台办将宁德港白马、三沙港区以及莆田秀屿港区等口岸批准为对台直接往来货运口岸。向台金马澎出口砂石不受有关限制
海关总署同意参照国际航行船舶管理有关规定,合并简化船舶海关申报手续。同时,海关总署赞成并积极推动福建省向台金马澎出口砂石不受商务部、海关总署的相关公告限制。
泉州石井—金门航线将开展包裹业务
今年1月,国家有关部门同意利用厦门和金门航线的客运班轮,运送两岸包裹。因此,我省恳请海关总署将这一政策拓展用于马尾和马祖航线,同时授权福州、厦门海关会同邮政等部门,制订相应的配套监管办法,加强规范管理。昨日,海关总署明确指出,赞成并积极推动“两马”和泉州石井———金门航线比照“两门”模式开展包裹业务。此外,海关总署还表示,赞成并积极推动设立东山对台农产品物流加工保税区域。鉴于国务院已不再设立保税区,建议福建省根据东山县实际情况研究论证,申请能够满足其功能要求的其他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或保税监管场所。
专题研究泉州海关升格副厅级
早在2005年9月27日,省政府就提出了将泉州海关升格为副厅级
的请求上报国务院。在海关总署支持海西建设的答复意见中,对泉州海关级别的调整意见引人关注。对于省政府提出升格泉州海关的建议,海关总署表示将专题研究泉州海关升格和管理整合,这从一方面体现出海关总署与省政府对泉州发展的支持。
在泉设立海关保税物流中心
泉州外向型经济发达,为满足出口加工企业和其他工业企业对原材料的及时供应和“零库存”的要求,降低企业营运成本,改善投资环境,省政府提出了在泉州、厦门、福州设立三个B型海关保税物流中心的请求,目前已经得到海关总署的同意答复,即将开工建设。所谓B型保税物流中心是指经海关批准,由中国境内一家企业法人经营,多家企业进入并从事保税仓储物流业务的海关集中监管场所。国内出口货物、转口货物和国际中转货物、外商暂存货物等均可存于保税物流中心,在泉设立海关保税物流中心后,势必吸引更多的海外材料商为泉州企业供货,也将大大降低企业的成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