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曾卫康、刘晓星通讯员穗仁宣)小区公交首末发车站像“吉普赛人”,卖楼时候请进来,卖完楼就被“撵走”?昨日,广州市人大常委会对《广州市公共汽车电车客运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实施情况进行立法效果检查,广州市交委、公交代表大吐苦水,各方代表们建议,要明确各方责任,为市民出行、公交行业提供更为完善的法律保障。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苏晋中、李力出席活动。
设施不配套楼盘或不验收
“小区公交首末发车站像‘吉普赛人’。”广州市交委有关负责人说,全市99%小区公交配套设施不落实,卖楼时候请进来,卖完楼就被撵走。
该负责人还举例,例如海珠区赤岗某大型楼盘,规划部门也要求开发商配套公交车站,但没法落实,目前,开发商只是在政府规划的中轴线规划路上搞了个临时的公交车站。规划路一开,这个公交车站又要搬家,不知道搬到哪里去。
广州市交委有关负责人说,还有的小区虽然开发时作过规划,由于产权属于开发商,他们今天可以让公交车进入,明天就可以不让公交车进入。例如荔湾区南岸某大型楼盘,公交车261路应发展商要求调进小区,如今房子卖出去了,就把261路总站改到马路边。但是,公交车站又怎么能设在车流繁忙的马路边呢?有关部门只有将261路调到中山八路总站,导致小区内住户意见很大。
有代表建议,能否借鉴香港做法,只要有设施不配套,就不予以验收。建议《条例》落实“公交优先”有关政策,为实施公交优先提供良好的法律保障。
建议推行公交税建公交设施
市交委有关负责人还介绍到,除了商品房小区外,上世纪90年代搞了10个教师新村,但由于很多设施不配套,入住率非常低。很主要的原因是没有公交车,这个事件还上了中央台。如芳村东漖教师新村,建设的时候没有建设配套的公交基础设施,一是公交车进不去;二是即使开进去了,连个靠站的地方都没有,更不要说掉头。如果前期工作没有做好,问题是解决不了的。
根据广州市交警部门统计,广州市共有公交总站300多个,站场面积只有65.39万平方米,面积缺口达47.7%。一公交车代表认为,站场的不足,不仅让公交司乘人员蹲在路边吃饭,也令公交车由于没有位置停靠,而在非繁忙时段满街跑,导致堵车现象。能否效仿新加坡,政府征收公交税,统一建设公交站场,免费交给公交企业使用。
完善公共交通退出机制
目前,广州市缺乏完善的城市公共交通退出机制。本《条例》除了规定经营者擅自转让经营权时可以撤销其经营权以外,对其他严重违反公共汽车电车经营秩序和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没有设定相应的考核和退出机制。为确保公共汽车电车客运服务质量,为了避免泥头车撞公交车等事故出现,通过《条例》授权交通主管部门对公交线路予以考核,授予有期限的线路特许经营权,从而建立公共汽车电车的考核和退出机制。
《条例》修改意见为,公共汽车电车线路实行特许经营管理制度。公共汽车电车线路经营权由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通过招标的方式授予,线路经营期限每期不超过八年。本《条例》实施前已授权经营的线路允许继续经营至期限届满。
市交委代表透露,《广州市公共汽车电车客运管理条例》修改稿有望明年立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