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佛山讯(记者肖欢欢通讯员黄芳)记者昨日从佛山市环保局获悉,佛山重奖举报违法排放工业废水行为管理办法,将于下月15日起正式实施。届时,市民可拨打环保热线12369进行举报。环保部门将按不同情况,给予举报人不同程度的奖励,奖金最高可达10万元。 据悉,该奖励金额目前为全国最高。
据悉,今年5月,佛山市环保部门拟定了《佛山市公众举报违法排放工业废水行为奖励暂行办法》初稿,9月中旬经佛山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该办法将于11月15日起实施。届时,对公众举报的违法排放工业废水行为,环保部门经调查证实并作出处罚决定后,将根据举报人贡献程度及违法排污行为危害程度等,按处罚金额的一定比例对举报人进行奖励。其中举报人举报违法企业埋设暗管具体位置或其他隐蔽排放方式,且企业超标排放工业废水,经环保部门查实并处以罚款的,按罚款额的100%给予奖励,最高奖金可达10万元。
该办法将工业企业违法排放废水行为具体细化以下五种情形:一是擅自拆除、闲置污水处理设施,将废水直接排入环境;二是将废水不经过处理设施,直接排入环境;三是通过埋设暗管或者其他隐蔽排放的方式,将废水直接排入环境;四是将未经处理的废水从处理设施的中间工序引出直接排入环境;五是未配套污水处理设施,将废水直接排入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