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岁的武胜县男子王昌兴在成都锦江边喝茶时,从陌生人那里买得了几张空白收据,此后,他竟置国家法规于不顾,铤而走险,私贩加碘食盐上百吨。10月13日,犯“非法经营罪”且情节特别严重的被告人王昌兴被雅安天全县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44000元。 据悉,这是四川省迄今为止最大一起非法经营食盐案。
据雅安盐政处贺处长介绍,今年8月19日,他们接到举报,称有人在违法大量销售食盐。雅安盐政和公安人员经过调查,于20日晚在雅安与甘孜交界处的天全县脚基坪处,将王昌兴正往西藏昌都地区运送的20吨加碘食盐一举挡获。
第三天,王昌兴被警方刑拘,8月24日又被正式逮捕。8月30日,天全县检察院指控王昌兴犯非法经营罪,向天全县法院提起公诉。
据检察院指控:去年的一天,王昌兴在成都锦江边喝茶,与一名陌生男子交谈,对方说能帮他找个比当搬运工更赚钱的事做,又说自己手头有一种已经盖好章的收据,可以拉食盐赚钱。王昌兴一听大喜,感到机会来了,毫不犹豫地从该男子手中买了5张盖有“西藏昌都江源经贸发展有限公司财务专用章”及“现金收讫”的空白收据。
由于王昌兴曾帮人押运过食盐,熟悉部分流程和有关人员,便以昌都地区食盐经销商曾某某的名义,填写了空白收据,伪造成已缴纳食盐管理费的收据。王昌兴用这些假收据从江源公司驻雅安办事处骗取了购买加碘盐的“调运通知单”后,先后几次从省盐业总公司天全支公司骗得专供西藏昌都地区的加碘盐120吨。
据乐山市盐政处王志奇副处长介绍:“这些专供食盐在包装上也是专门设置的,是国家给予西藏地区的政策性补贴,在食盐供应上以示区别的标记。”为了掩人耳目,赚取更大的利润,王昌兴将100吨食盐运往他在成都租用的库房内,把这些原本包装完好的500克/袋的小包装全部拆散,改装成50公斤/袋的大包装出售。经盐政部门调查,这些食盐主要销售到了成都、乐山、眉山等地。
天全县法院认为,王昌兴为牟取非法利润,违反国家规定,非法购买和经营国家规定的专营食品食盐120吨,其行为违反了“国家限制买卖物品”和“经营许可证”的市场管理制度,扰乱了市场监管秩序,构成了非法经营罪,“情节特别严重”,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法院当庭宣判后,记者曾问王昌兴:“你不认识那个在锦江边喝茶的人,为什么要相信他的空白收据呢?”对此,王昌兴无可奈何耷拉着脑袋答道:“还不是为了多赚钱!”
记者李晓(短信代码:425809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