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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警在藏匿处找到“失踪”多日的孩子
民警在藏匿处找到“失踪”的孩子
见到孩子,母亲痛苦得说不出话
一纸非法协议卖掉亲生孩子
近日,四方区人民路区域发生了一件蹊跷的婴儿失窃案:一名出生仅40天的女婴,在大人短暂离开的空当里,竟离奇地失踪了!面对这起特殊的婴儿盗窃案件,阜新路派出所民警顶着各方压力,从蛛丝马迹中发现和寻找线索,围绕与失踪孩子有关的复杂人员,仅用3天就将案件戳穿!喜的是,无知的孩子重归母亲的怀抱;酸的是,其亲生父母一手酿造出来的“悲酸”故事,她日后将怎样面对……
一怪
刚刚离开婴儿丢了
“不好了,我女儿在家里不见了!”10月10日上午10时许,阜新路派出所突然接到家住人民路121号某居民楼牛某的报案:其出生才40天的女儿,在妈妈离开家的短暂时间里,竟突然失踪了!
民警赶到现场调查得知,今年40多岁的报案人牛某夫妇均为外来打工人员,失踪婴儿的父亲牛某哭哭啼啼地告诉民警:当天上午,他妻子在给刚出生40天的孩子喂奶后,看到她安静地睡着了,就将孩子放在床铺上,锁上房门出去买东西去了。短短20分钟!妻子回来时却吃惊地发现———门锁被人撬开,原本躺在床上睡觉的女儿却不见了!而询问周围邻居,他们也都说没见有人上门动过孩子。
居民家中发生被盗案,钱财没少,失盗的却是一名刚出生不久的婴儿,这离奇的案件引起了民警的沉思———谁会上门只偷婴儿呢?
二怪
有钱不拿只偷婴儿
民警勘查发现,婴儿被盗的现场位于居民楼的3层,该楼层共分两个独立单元户,除了一户是正常的居民外,另一户被人分别出租给3户外来人口居住。该房屋是个小套二房,牛某夫妇租住的是由厨房改造而成的单间,事发的房间内仅有一张大床,婴儿被盗的床上,留下了婴儿奶瓶、纸尿布等许多物品,房门的挂锁被人从锁鼻处弄断,撬开的痕迹十分明显。
让勘查现场民警感到奇怪的是,上门行窃的嫌疑人似乎并“不爱财”,或者是作案太“粗心”,屋内摆放的值钱物品一样也没拿,也没有任何翻动的迹象,甚至床上放着的一部手机、抽屉里面的现金都没有少,而其唯一关心的只有婴儿!
三怪
婴儿父母有些可疑
民警在调查中敏锐地发现:失窃婴儿的母亲年过41岁,却没有刚生过婴儿的生理特征,虽然孩子失窃她一直心情不好,但没有明显的骨肉分离的痛苦,对一些问题,她始终不愿正面回答。
失窃婴儿的父母在民警的进一步了解中解释:他们已经有一个13岁的儿子了,为了逃避计划生育“生二胎,他们才来的青岛,丢失的孩子是9月1日在个体诊所出生的,至今还没有报户口。由于生孩子时的年龄太大没有奶水,孩子的妈妈只能用奶粉来喂她。对与婴儿其他有关的事项,民警发现他们夫妻俩总躲躲闪闪。
“丢失婴儿会不会是他们自己制造的假象?”该夫妇一口咬定孩子是亲生的,但种种迹象又表明并非他们所生,民警产生了强烈的质疑。案件该怎么办?此时,婴儿在居民家里被盗的消息不胫而走,社会上的传言让民警门压力大增。
四怪
孩子竟然是买来的
婴儿家中被盗,四方公安分局领导十分重视———立即侦破该案,给社会一个交代,成了办案民警的“死命令”!各种精兵强将很快会集阜新路派出所。
专案组民警综合分析情况后决定两步走:一路继续到案发地走访调查,并根据现场遗留的毁坏挂锁进行分析,从而得出了是人为毁坏,盗窃婴儿案件确实发生过的结论;另一路民警则绕开丢失婴儿父母的说法,到附近几家医院走访调查,得知:辖区某医院9月1日确实出生过一名女婴,但其亲生父母并非丢失婴儿的父母,而是另一对年轻男女。
民警调查时还发现,孩子的亲生父母留在医院的是假名!查清了婴儿的出生地让案情出现了重大转机———面对找上门来的民警,自称是婴儿父亲的牛某不得不说出实情:被盗的女婴是他通过中间人,花12000元买来的!
五怪
亲生父亲积极演戏
当民警辗转找到孩子的亲生父亲张某时,张某说,将孩子“送给”牛某也是不得已的事情:他与女友陈某都是菏泽老乡,未婚同居使他们结出了“苦果”,因为没有生活来源,就在孩子出生后的第六天,他们通过中间人“送给”了牛某,对方给他们一些钱是补偿。为了让这桩“买卖”公平,他们还与收养孩子的牛某夫妇“立字为据”。
民警告诉张某孩子在牛某家被偷后,张某立即表现出了巨大的“悲伤”———坚决要求警方立即破案,争取给孩子一个好的归宿。为表达关心,张某还多次到派出所了解案情进展,并积极给警方提供“线索”。
面对这个“热心”的亲生父亲,警方并没有被其表面现象迷惑。办案民警告诉记者,他越是积极,越是表明他心中有鬼,综合分析失窃婴儿的现场不难看出———谁会只对这个婴儿有兴趣?其父母!
真相
亲生父亲偷走女儿
10月13日上午,民警将婴儿的亲生父亲张某请进了派出所,用大量调查事实对其展开攻心,经过3个多小时的较量,张某最终低头供述出了一个离奇的婴儿被盗案件。
原来,张某和陈某未婚同居生下女儿后,自知没法养活孩子,张某就通过中间人将孩子“送给”了牛某,对方给了他12000元“精神补偿费”,但张某却瞒着陈某自己昧下8000元钱,只告诉女友对方给了4000元钱。
自从孩子“送人”后,陈某由于想孩子,加之认为对方给得太少,整天闹个不停,张某因为与牛某的“协议”有个约定:谁要是反悔就要给对方10倍的“补偿金”,两难中的张某于是策划着把孩子再偷回来!
为了偷回女儿,张某多次跟踪牛某,摸清了其住处和作息规律,还多次上门踩点以确定作案时间。而将女儿偷出来后,则需要有个地方隐藏,为此,他将妹妹从老家叫来,在李沧区租了一套房居住。
10月10日上午案发时,张某以500元的价格专门雇了一个人,到牛某的房间内实施了盗窃女儿的行动,得手后,他迅速按既定方案将女儿藏匿起来。10月13日下午,根据张某的供述,民警在李沧区一村庄将女婴找到。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文/图 本报通讯员 张勇 本报记者 刘延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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