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政法委机关认真学习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
做好政法工作 促进社会和谐
法制网北京10月13日讯记者倪晓中央政法委机关12日认真传达学习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强调要在学习文件、领会精神、做好工作、促进和谐上下工夫。
会议一致认为,一年以来,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在各方面取得新的显著成就,全会公报对中央政治局工作的评价,非常准确,非常客观,完全赞成和拥护。中央政治局一年来的工作再次表明,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坚持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政治坚定性,驾驭全局、应对国际国内复杂局势的卓越领导才能,时刻把人民挂在心中,爱民、亲民、为民的清新作风,再次有力地证明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深得全党全国各族人民的信赖,完全有能力带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不断把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推向前进。
会议认为,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体现了我们党对共产党执政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和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的深刻认识和准确把握,体现了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体现了我们党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上的实践创新和理论创新,体现了我们党对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继承和发展,体现了我们党坚持实事求是,面对社会现实、化解矛盾、解决问题、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科学态度和坚定决心,是指导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全面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纲领性文件,对统一全党全国各族人民的思想,推进和谐社会建设进程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中央政法委机关表示,要把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切实抓紧抓好。
一是深刻认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意义。《决定》从理论和实践,从机遇和挑战,从成绩和问题等方面,深刻阐述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要从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从面临的机遇和挑战、从我国社会目前存在的影响和谐的矛盾和问题上加深认识。既要深刻认识我国社会总体上是和谐的,也要看到还存在不少影响和谐的矛盾和问题,始终保持清醒头脑,居安思危,正视矛盾、化解矛盾,努力增加和谐因素,减少不和谐因素。
二是深刻认识政法机关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所承担的政治责任。要联系实际,立足全局,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体要求来认识政法机关所承担的政治责任。和谐社会六个方面的要求都与政法工作紧密相关。要按照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转变思维方法,转变工作方法,谋划新形势下的政法工作。要把握国际、国内两个大局,从我们面临的机遇和挑战来认识政法机关的政治责任。
既要对国际问题对我国内和谐稳定的影响有充分的认识,也要对我国内矛盾和问题对社会和谐稳定的影响有充分认识。要着眼于实现好、发展好、维护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从我们工作存在的不适应状况来认识政法机关的政治责任。政法部门既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领域,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力量。要按照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的精神,在思想观念、工作机制、工作作风等方面切实解决不相适应的问题。
三是深刻认识政法机关发挥职能作用,加强司法保障,促进社会和谐所承担的重要任务。学习贯彻好《决定》最终要落实到工作上。《决定》指出了政法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和新要求,要逐项部署落实,从战略上、策略上、政策上、法律上、指导方法上认真研究,提出有针对性的工作措施。坚持以人为本,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的基本权利;建立健全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机制,最大限度地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加强社会管理,保障社会安定有序;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依法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为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大局服务;高度重视新时期的对敌斗争,切实维护国家安全;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全体公民的法律意识;严格执法,保障社会的公平正义,促进和实现社会和谐。
四是深刻认识加强政法部门和政法队伍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对政法工作和政法队伍建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加强政法队伍建设最根本的问题和着眼点,是群众立场、群众观点、群众感情问题,提高政法队伍政治素质,首先要做到严格执法,一心为民。在这方面,要按照新任务、新要求,进一步提出新措施。
会议要求,中央政法委机关党委就机关深入学习六中全会精神作出具体安排,组织好学习活动,全体党员干部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全会精神,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作学习的表率。(责任编辑:李纪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