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10月14日电13日,哈尔滨市供热办在全市供热企业大会上对哈尔滨市供热企业提出要求,10月15日开始,供热系统要进行热态试运行,20日正式开栓供热。供热期内,每天6至21时,居民室温不得低于18℃,其他时间不得低于16℃,供热设施发生故障需停热8小时以上的,须及时通知用户。
据了解,哈尔滨市将在今冬全面推行供热服务公示制和承诺制,在供热范围内公开供热单位、负责人姓名、供热时间、服务标准和服务监督电话。供热单位在居民小区实行定点、定时测温并发放便民维修服务卡。从供热运行开始,服务电话必须24小时开通、24小时有人值守。
市供热办要求,供热单位应保证在20日前燃煤存储率达到计划用煤的70%,供热设施检修率和完好率达到100%,新建、改造供热工程要提前完成竣工验收和系统调试,供热管网系统要提前进行注水试压,所有供热设施要提前进行试运行并具备供热条件。作者:胡占富来源:东北网-哈尔滨日报 编辑: 张昭 国 内 国 际科 教 娱 乐社 会 体 育专 题 法 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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