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云南消息中纪委、中组部日前通报了一批跑官要官的典型案件,云南省德宏州梁河县尹黎明、翟东旭两名副县长因贿选“落马”。让人瞠目结舌的是:梁河县153名人大代表中,竟有百名人大代表卷入贿选案。据报道,尹黎明贿赂人大代表总花费约2.5万元,一些人大代表仅仅为了几包香烟,少量化肥或农膜,或者几十元钱,就把自己的选票出卖了,而翟东旭仅花了5000元,就买到了副县长的宝座。
2003年1月,梁河县要选举出新一届梁河县的领导班子。过去的10年里,两次落选深深刺痛了尹黎明这个农业局长。这次即使没有组织的推荐,他也一定要把自己推上副县长的“宝座”。总结以往经验教训后决定贿选,尹黎明立即开始了运作。他认为,农业局分管的几个部门,都和农民联系紧密,农膜、化肥、种子、鱼苗……都得由这些部门发放。因此,尹黎明把农村的人大代表当作主攻对象。
用肥料换选票
尹黎明找来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负责人陈某、县种子公司经理余某以及水产站站长寸某一起商量。随后,陈某通知各乡镇农科站站长领取肥料,他以样板肥的名义,送给参选的农村人大代表每人一套肥料和一筒农膜。陈某暗示,选举投票时,要记得投尹局长一票。一些人大代表没有去领农资,余某就给他们送上香烟和现金。
随后,陈某找到一名人大代表,让其牵头联名提名尹黎明为副县长候选人,并给了对方1400元作为联络费用。不久,尹黎明被提名为梁河县副县长候选人。2003年2月,尹黎明顺利当选副县长。
用金钱换选票
与尹黎明一样,时任梁河县水利局局长的翟东旭,也在打着贿选副县长的主意。翟东旭的手段更直接,他决定以金钱铺路,登上副县长宝座。
2003年2月21日,选举前3天,翟东旭把一名老部下叫到家中,交给对方3000元现金,让其给勐养镇每位人大代表200元,提名他为副县长候选人,并在选举时投他的票。第二天,老部下找了11位人大代表,送给每人200元。接着,他又替翟东旭找到另一个乡的12名人大代表,给每人送了50元。为表示对老部下的谢意,翟东旭送了对方800元钱作为酬劳。短短3天时间内,翟东旭拉拢了30多名人大代表。2月24日,翟东旭以89票当选梁河县人民政府副县长。他贿选的全部成本5000元。
用贿选换徒刑
尹黎明、翟东旭经过贿选当上副县长后不久,一纸检举信送到德宏州纪委。德宏州纪委将检举材料转到德宏州人民检察院,州检察院立即组织办案人员调查。风闻贿选被查的尹黎明于2003年11月19日主动到检察机关交待了贿赂罪行。2004年4月15日,翟东旭被德宏州中级人民法院以破坏选举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以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同年12月6日,德宏州中级人民法院对尹黎明案进行宣判,法院认定其有自首情节,对其从宽处理,他因破坏选举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2005年5月23日,德宏州委批准开除尹黎明党籍。百名人大代表涉案梁河贿选着实让人心痛发人深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