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滨州10月14日讯 韩某以儿子感冒发烧需打针为由,将本村女大夫骗至家中实施强奸。近日,韩某被邹平县人民法院以强奸罪判处4年有期徒刑。
今年5月16日21时许,邹平县九户镇韩某酒后窜至本村妇女左某家中,以儿子感冒发烧需左某为其打针为由,将左某骗到自己家中,然后将其按倒在床上欲脱其裤子。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韩某采用暴力、胁迫手段,违背妇女意志,强行与妇女发生性行为,其行为构成强奸罪,鉴于韩某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对其酌情从轻处罚。 记者 王进军通讯员 姜道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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