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工会法》的规定,企业必须建立工会。而福山区一外资企业———澳利威电子有限公司的职工向厂方要求成立工会后,该厂方代表却以“条件不成熟”为名,拖延成立工会,并将6名积极要求成立工会的职工辞退。
今年5月,媒体曾关注过澳利威公司一次性辞退57名女工事件。 7月中旬,为保护自己权益,职工向企业申请成立工会。在国庆节期间,因带薪休假的问题,职工又再次要求成立工会,并向福山区总工会进行了申请,但企业方拒绝成立工会。因此,部分工人以拒绝生产来表示对抗。10月8日,102名职工向企业以及福山区总工会递交了书面申请,对于此事,福山区总工会表示坚决支持。10月12日,当福山区总工会、福山区劳动监察局等有关人员再次与厂方代表进行协商时,厂方代表表示,将成立工会,并表态对工人们提出的十三条意见一并改进。谁知,13日企业向职工表示:“成立工会条件不成熟,以后再说。”
10月13日,对于刘美珍、姜清光等工人来讲是个“黑色星期五”。她们6个最先在成立工会要求书上签字的工人被企业宣布辞退。昨天,该公司要求没被辞退的所有工人在“保证书”上签字,保证书的内容是:本人保证在本公司工作期间,绝对服从上司指示,不做妨碍公司正常工作的不法行为,以及不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如果违反,将赔偿公司一切损失,严重时给予退舍(指辞退)处理。对此不能提出任何疑义。该企业还要求十几个20来岁住宿的外地女工在上面签字,如果不签字的话,晚上不允许回宿舍。
据福山区总工会副主席柳耀东介绍,该企业去年10月份成立。对于职工们要求建工会一事,“澳利威一直在这拖,也不是说反对,而是以种种理由回避、拖延”。按照《工会法》的要求,企业正式投产后,必须成立工会。除澳利威外,福山区正常运营的50多家外资企业都成立了工会。10月12日,企业方与总工会接触时也表态,答应成立工会。而面对工人却“翻脸”了。
昨日,记者就6名职工被辞退一事联系到福山区总工会副主席柳耀东。他告诉记者,目前,这事已经进入法律程序,15天以内该企业必须成立工会,如果不成立的话,将按照《山东省外商投资管理条例》收缴工会筹备金,金额为工资总额的2%。“如果就是拖延不成立怎么办?”面对这个问题,柳耀东答:“没有强制措施”。记者邹春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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