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回放
2003年9月,丰都居民张某在农行丰都县支行一分理处,办理了一张凭密码支取的储蓄卡。去年10月25日,他人持张某的假身份证及张某的储蓄卡号,在农行丰都支行电子银行注册了网上银行业务。
经查,该假身份证上的头像、住址、签发日期,均与张某的真实身份证内容有差异。同月29日上午,他人又以张某的名义,在农行重庆分行一分理处开立了银行卡账户,并进行网上交易,把张某原储蓄卡上的12万元存款,转到新开的银行卡上。到当天中午,12万元钱被人分3次取走。
当天下午1时30分,张某到银行取款,发现账户上12万元不翼而飞。张某后与农行丰都支行交涉未果,张把银行告上法庭。
法院判决
丰都县法院审理认为,张某的储蓄存款受法律保护。银行在办理网上银行业务时,未对相关证件进行必要审查,仅凭虚假身份证及卡号就为他人注册了网上银行业务,违反了注册网上银行须持原始储蓄卡凭证的相关规定,导致他人从网上银行盗取了12万元存款。对此,银行应承担赔偿责任。
律师点评
市律协民委会、中豪律师事务所律师张世强:法院判决正确,银行应对储户身份证尽核查义务。银行因在此案中没尽到应尽义务,导致他人用假身份证注册了网上银行业务,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开玩笑说人是小偷气死退休老人
案情回放
今年2月10日,陈某与人闲聊时,见退休老人李某手提一塑料口袋回家,即用手中的木块去戳李某的口袋,开玩笑问李“偷的什么东西”。李某上前欲抓扯陈某,陈某避让开。由于李某用力过猛,立脚不稳,加之身处公路斜坡,当即摔倒在地,不省人事。同月28日,李某经治疗无效死亡。后经司法鉴定,认定李某系外伤性蛛网膜下腔大出血,导致颅内压增高,形成脑疝死亡。
法院判决
合川法院一审判决认为,死者虽非由被告陈某“气死”,但陈某采取不恰当方式开玩笑,在纠纷起因上具有过错,因此判决陈某承担经济损失20%,即2万元。
律师点评
律师张世强:判断对方是否承担民事责任,有四个要件:在客观上有侵权行为、在主观上有过错、有损害后果的发生、后果的发生与损害行为有因果联系。陈某先故意用语言刺激李某,还与李发生推搡,符合4个要件。
心脏病当成感冒治女子不幸身亡
案情回放
去年6月7日,女子张某因头热、鼻塞,疑患感冒,到南岸区一个体诊所就诊。诊所医生按感冒症状,给张某输液并开了口服药。时过3天,张某觉得感冒还未治愈,又去该诊所就诊,该医生仍旧开了一些感冒药。
当天下午,张某在家服药后,意外出现全身发凉症状,经送市级医院抢救无效死亡。同月27日,张某的家属向个体诊所索赔23万余元。经专家机构鉴定,张某系扩张性心肌病引起急性循环、呼吸衰竭死亡。诊所诊治中有缺陷,但与张某的死亡后果无关。
法院判决
南岸区法院一审认为,张某因感冒不适,到诊所就诊,医生只作了简单的病情处理,缺乏对患者心肺等相关疾病的重视和检查,因此患者的死亡与被告有相关联系,判令被告医生赔偿25851元。
律师点评
律师张世强:医生未对患者的其他疾病予以足够重视,又未提示或告知患者到其他医院诊治其他疾病,未能避免严重后果的发生。死亡与被告的过失行为之间存在相应联系。本组稿件由记者李澜文创杨野采写
来源: 华龙网 2006-10-15 06:35 编辑: 春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