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15日开始执行的房屋交易最低限价标准是多少?实行后对山东青岛市民今后购房有什么影响?针对这一山东青岛市民普遍关注的问题,记者第一时间进行了采访。
据介绍,根据规定从14日起执行新的最低限价标准,具体标准为一类区由每平方米3370元调整至4160元;二类区由每平方米2250元调整至2862元;三类区由每平方米1820元调整至2364元;四类区由每平方米1180元调整至1622元;五类区由每平方米970元调整到1376元;六类区由每平方米660元调整至1020元;七类区由每平方米600元调整至950元。
交易中心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限价调整后来办理的过户业务基本都符合规定,没有低于限价标准的情况。
执行新的标准,对市民购房有什么影响呢?山东青岛市地税局有关专家介绍说,实行交易最低限价,主要是为防止在房屋交易中出现合同价格远低于实际交易价格、少缴税费的现象。过去在二手房交易过程中,个别购房者为了少缴税,房屋过户时故意压低房屋交易价格,达到逃税的目的。而提高交易最低限价后,将会进一步抬高交易门槛。如一类区内购买的一套住房,过去高于每平米3370元就能过户,而调整后必须高于4160元,这样购房评估总价肯定要提高,这样一来所缴纳的税费就会随之增多。
山东青岛广宇房产信息公司董事长段涛认为,在实际业务操作中影响只限于全部现金支付的购房情况,这部分人约占购房总量的30%左右。另外对于贷款买房者而言,如果评估价过低会影响贷款额度,贷款买房的评估价本来就高于最低限价,影响并不大。(完)(记者 陈修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