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认真履行职责,为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尽心尽责
1、加大工会组建力度,实施组织维权。
我省各级工会根据农民工灵活就业的特点,创新工会组织形式,最大限度地吸纳农民工加入工会。一是充分发挥国有、集体企业工会的作用。 凡是在国有、集体企业工作的农民工,企业工会组织必须全部吸收他们入会,并与企业其他职工“政治上一样平等、事业上一样发展、待遇上一样公平、生活上一样关心”。二是以大中型非公有制企业为突破口,推动非公制企业工会建设。我们把农民工比较集中的大中型非公有制企业作为建会突破口,集中力量,制定措施,强力推动,不仅使一批大中型非公有制企业建立健全了工会组织,而且带动了整个非公有制企业的建会工作。三是健全乡镇(街道)、行政村(社区)、企业“小三级”工会组织网络,把分散就业的农民工组织到工会中来。四是根据城市特点,创新工会组织形式,建立区域性工会组织。通过市场工会、楼宇工会、项目工会、工业园区工会等,吸纳农民工入会。五是依托乡镇、村级工会,建立输出地农民工联合会,把外出打工的农民组织到工会中来,实现输出地与输入地工会的对接。3年来,全省新建工会组织2.6万家,发展农民工会员近300万人。
2、建立和创新维权载体,推进制度维权。
一是大力加强劳动关系三方协商机制建设。全省18个省辖市和157个县(市、区)全部建立了劳动关系三方协商会议制度,拓宽了源头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渠道。二是大力推行集体合同、劳动合同制度。从抓好农民工劳动合同、企业集体合同的签订入手,督促企业在招收和使用农民工时必须签订劳动合同;把农民工的工资收入、劳动保护、工伤、医疗保险等方面内容纳入合同条款中,从源头上维权。三是探索建立非公有制企业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在已建的企业职工(代表)大会中,均吸收一定比例的农民工参加,凡涉及他们切身利益的有关事项都要认真听取他们的意见,保障其权益不受侵犯。四是强化各级工会劳动保护制度建设。各级工会积极推动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和《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督促用人单位认真改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深入开展“安康杯”竞赛活动,大力推广应用“一法三卡”,增强广大农民工的职业安全意识、自我保护意识、遵章守法意识和群众监督意识。
3、加强教育培训,强化素质维权。
一是通过各级工会的职工大学、技工学校和市、县(市)两级工会帮扶中心加强对农民工的教育培训。二是有条件的县(市、区)建立了劳务输出培训基地,与政府有关部门联合对农民工进行培训。两年来,全省100多所职工学校共培训农民工50万人次。全省各级工会干部还常年坚持下基层、进社区、入工地、进村寨,向农民工送法律、送知识、送政策、送技术,在提高农民工素质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责任编辑:梅智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