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健全维权联动机制,切实解决好农民工权益保障的突出问题
面对我省相关产业和县以下地方出现经济以民营为主、职工以农民工为主、工会干部以兼职为主的新趋向,我们一方面狠抓农民工入会工作,提出了每年新发展农民工会员不少于45万人的目标,加快了基层工会主席直选和选聘工会协理员的步伐。 另一方面从健全维权联动机制入手,以维护农民工在劳动用工、工资收入、劳动安全方面的合法权益为重点,有效地发挥了工会在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中的作用。
为切实保障农民工的劳动就业权益,我们充分发挥职工维权协调会议牵头单位的优势,协同相关部门采取了以下三项措施:一是联手清理和废止了200多项对农民工的不合理限制和歧视性规定,从政策层面为农村富余劳动力进城务工创造更为有利的条件。二是加强与省农工办、省阳光办合作,将工会职培职介纳入了全省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体系。近几年来,我们每年在确定全省工会促进就业再就业目标时,均把协助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纳入其中。2003年至2005年期间,全省各级工会协助农村劳动力实现转移就业4.5万人,培训农民工6.8万人次,用于农民工培训资金累计达1400余万元。今年,我们又提出了今后3年每年培训农民工不少于2万人的目标任务,并层层分解落实到基层。三是以制定科学合理的劳动定额为抓手,推动企业建立稳定和谐的劳动关系。今年初,针对我省一些地方出现“用工荒”的问题,我们大力推广了汉川市马口镇、仙桃市彭场镇等农民工输入地工会协同行业协会,科学测定劳动定额、集体协商工资价位,规范劳动用工行为,遏制企业无序竞争,促进经济持续发展的经验,在农民工相对集中的行业和地区引起了积极反响,推动了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活动的深入开展。
为切实保障农民工的劳动报酬权益,我们积极配合政府有关部门,加大了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督检查的力度。去年底,我们协同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省建设厅先后对武汉、荆州、宜昌等六地市进行了督查,共检查1825户,涉及农民工9.09万人,责令支付农民工工资及赔偿金925.2万元。在参与政府“清欠行动”的同时,省职工法律维权中心还直接为农民工追讨工资300余起,追回拖欠工资达600多万元。为推动企业逐步健全工资集体协商机制、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和工资支付保障机制,我们在对传统产业劳动定额及工资支付问题开展专题调研的基础上,在交通、水利、铁路工程等农民工相对集中的行业全面推行了工资保证金制度,有效地遏制了新的拖欠发生。
为切实保障农民工的劳动健康权益,我们与劳动、安全、卫生等部门密切配合,在全省普遍推行了工会劳动保障、安全生产、职业卫生法律监督整改意见书和处理建议书制度,对农民工相对集中的行业和企业实施了有效的法律监督。如大冶市某企业存在作业环境差、劳动强度大、超时加班等问题。市总工会在反复做工作无效的情况下,下达了《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整改意见书》,市劳动部门随即进行督查,并敦促其限期整改,使工会的监督处理意见有效地转化为政府管理部门的执法行为,实现了工会法律监督与行政执法监察的有机结合。
(责任编辑:梅智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