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南宁10月15日电 记者今天从南宁市采访获悉,南宁将正式实施《南宁市关于加快建立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新机制的实施意见》,从社会保障上解决计划生育户的后顾之忧。
据介绍,新出台的《实施意见》,将从过去的以“处罚多生”为主向“奖励少生”和“处罚多生”并举转变,对农村执行计划生育家庭实施一系列奖励及保障措施,确保他们在社会上有地位、经济上得实惠、生活上有保障。 第一、对农村符合政策自愿放弃生育二孩并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夫妻一方以落实长效避孕节育措施的家庭给予一次性奖励金5000元。第二、对农村自愿结扎的计划生育二女家庭进行奖励,即扎即奖,从落实结扎措施的第二个月起,夫妇每人每月发给奖金25元,至60岁。第三、对农村已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在产后6个月内自动落实放环措施的夫妇,从女方年满49周岁的第二个月起,夫妇每人每月发给奖金50元,至60岁。第四、对农村已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家庭和计划生育二女家庭,已落实长效避孕节育措施(有环扎禁忌症的以县级计划生育服务站出具的证明为准)的,个人应缴的新农村合作医疗参合金(每人10元)由同级政府财政补助。第五、对夫妻双方均为农业户口的计划生育家庭,夫妻一方发生意外死亡或严重伤残、其子女未满18周岁的,给予一次性补助金2000元。第六、对夫妻双方均为农业户口的独生子女家庭,独生子女意外死亡后,不再生育、收养子女,至女方年满49周岁,给予一次性扶助金两万元。对农村独生子女、计划生育二女结扎家庭的女孩,考上大学专科院校的,给予一次性补助1000元;考上大学本科以上院校的,一次性补助2000元。
(庞革平 陈露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