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祸住院,亲友拒陪护治疗一月,欠债憾离世
14日,躺在眉山市第三人民医院重症监护室的一位昏迷男子遗憾离世。一个月前,这位葛姓男子骑机动三轮车撞上路旁一棵树,被急送医院抢救。在治疗的一个月里,该男子的亲友拒绝陪护,并称自己“家穷”、“没钱!”导致该男子死亡时欠下医院的3万余元治疗费找不到人给付。 他为何遭遇冷漠?记者调查获悉,葛某刑满释放不久,至今单身,无儿无女,父母双亡,仅有哥姐。
医院:救死扶伤遭遇尴尬
据外科主治医生介绍,葛某37岁,家住彭山县青龙镇,9月15日15时20分,他骑一辆机动三轮车,在东坡区撞上了路旁一棵行道树。接到急救电话后,医院速派救护车将其接到了医院。经检查,诊断为脑挫裂伤伴蛛网膜下腔出血、下颌骨开放粉碎骨折、右胫腓骨开放粉碎骨折。鉴于伤情十分严重,医院立即对其抢救,及时为其施行气管切开、清创等综合救治术。
当日下午,三轮车车主之妻陪同伤者随急救车来到医院,分两次交纳了1800元住院费后就杳无音讯;伤者的亲属对于医院提出的派人陪护葛某的请求也予以拒绝。到葛某死亡,已累计欠下医院3万余元治疗费。该院负责人说,医院遭遇如此冷漠的事,实在让他们感到尴尬。
交警:找到车主遭遇“忙音”
眉山市交警支队直属一大队负责
处理该事故。据该大队事故处理科负责人称,现场勘查确认葛某无驾证,机动三轮车无牌照,因车速过快和驾技不熟练导致事故。随后,交警查明车主为东坡区万胜镇唐某。唐在当地开家具作坊,葛某今年刑满释放后就来帮他,有人透露当日葛某是骑车为唐某运木料。
交警通知唐某前来配合调查,唐某之妻陈某来到事故处理科,承认葛某骑的机动三轮车为她家所有。得知发生车祸后,陈某立即随120急救车护送葛某到医院,并分两次向医院交纳了1800元医疗费。陈某至今没提供该机动三轮车的合法手续,给他们去电话也是“忙音”。
没钱:浪子回头遭遇冷漠
据调查,葛某今年7月刑满释放,至今单身一人,无儿无女,父母双亡,仅有哥姐,因葛某的失足使弟兄姐妹缺少了“手足情”。
据医院介绍,陈某从昏迷的葛某衣兜里搜出一个电话本,拨通其家人的电话。陈某说明情况后,对方声称“不是葛某的家属”,就把电话挂断。医生后来证实该电话是葛某哥哥的手机。
次日,葛某的哥哥和姐姐3人来到医院,看望了仍处于昏迷状态的葛某。院方对其说明葛某病情非常严重,需立即手术。哪知其哥姐竟说自己“家穷”、“没钱!”医生又让留下一人陪护葛某,3人也一口回绝,连姓名、住址和联系电话都拒绝留下就走了。此后,葛某的亲属又先后两次来过医院,院方同样提出医疗费以及护理的事,同样遭拒。后来,车主也称事发当日他们并没有安排葛某骑机动三轮车运木料,葛某骑车他们毫不知情,因此他们不应当承担葛某的经济责任。
律师说法
四川洪运律师事务所主任周崇新、律师熊清颜认为:如果葛某是驾车为唐某运木料而发生的交通事故,葛与唐之间就形成了雇主与雇员的雇用关系。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雇主唐某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如果葛某是在唐某毫不知晓的情况下,纯属个人行为造成伤害。作为该无牌无照机动三轮车车主也是雇主的唐某,应当承担证明自己所主张的事实的举证责任,否则,不能免除唐某的赔偿责任。
由于葛某发生交通事故时已成年,其哥姐等亲属没有负担其医疗费的法定义务。但可以做他们的工作,要求他们从道义上,给自己的兄弟一点亲情和关爱。
文/图廖文凯记者廖兴友(短信代码:426008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