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昨天获悉,在顺义称霸长达10年之久,被称为新中国成立以来北京首个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的34名成员在市高院终审获刑。
法院终审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13项罪名数罪并罚,判处团伙头目胡亚东有期徒刑20年,并处罚金262万元;其弟胡亚风因犯10项罪名被判处有期徒刑19年,并处罚金262万元。 同时,该团伙其余32人也分别被判处1年6个月至18年不等的刑罚,其中包括一名城管队长和一名律师。据了解,此案34名被告人中,年龄最大的54岁,最小的18岁。34人共作案54起,涉及非法持有枪支、故意伤害、寻衅滋事等罪名16种。
法院认为,胡氏兄弟以暴力、威胁等手段,有组织地大肆进行犯罪活动,称霸一方、为非作歹,欺压、残害群众,以黑养商,通过贿赂收买个别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并在其提供的庇护和非法帮助下,实施有组织的犯罪,严重破坏了经济、社会生活秩序,其行为均已构成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主要犯罪事实包括:
豢养打手随意伤人:胡亚东兄弟豢养了大批来自北京和河北等地的无业人员,这些人为“二胡”充当打手,长期在顺义欺行霸市、聚众斗殴、伤害他人。
冒充城管向司机索款:2005年4月20日至4月27日,胡亚东与时任顺义区城管监察大队高丽营分队队长的常有生合谋,指使多人冒充城管监察人员,以查处泔水车为名,先后13次以拦截、殴打等方式,向车主索要钱财。
(《法制晚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