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海口10月15日讯(记者李灏特约记者乐冰)今日上午,海口地税局对外公布查处偷逃税款中的典型案例:海南日和贸易有限公司法人张某因涉嫌偷税罪日前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
一公司与查税人员捉迷藏
据介绍,2005年8月,为了加强房产税税源控管,堵塞税收漏洞,海口地税务局龙华分局,成立了房产税清查工作组,在区政府和公安机关的积极支持和配合下,开展房产税清查。 由于事先采用了多种形式、广泛深入的宣传,绝大多数纳税人提高了认识,主动依法缴纳了税款。而海南日和贸易有限公司法人张某,却在强大的宣传攻势下,无动于衷,没有按照税法的规定,严肃、认真地履行依法缴纳税款的义务,而是心存侥幸,采取少报取得租赁收入,偷逃税款。
海南日和贸易有限公司的行为,很快进入了龙华分局检查组的视线中。他们耐心细致地做张某的思想工作,请他到分局谈话,而张某并没有引起重视,经过多次催缴,张某显得很不耐烦,后来干脆不露面,与税务局玩起了捉迷藏的游戏。对于张某的不配合、故意躲避,龙华分局经过研究,决定成立专案组,进行重点突破。
查定偷税后法人销声匿迹
专案组经过认真、细致地收集、调查、取证和核实有关涉税资料和证据,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认定海南日和贸易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张某,自2004年1月至2005年9月,采用少报取得租赁收入,偷逃税款63062.49元。想不到的是,在偷税证据面前,海南日和贸易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张某却选择了逃避,离开了海南,把联系电话关闭,自此销声匿迹。
该分局为了继续做他的工作,想方设法寻找其下落,通知其依法纳税,但仍未找到他,在多次寻找无果的情况下,先后于2005年12月26日、2006年3月20日,在媒体进行了公告送达。张某不但不引起重视,还心存侥幸,认为税务机关只是吓唬而已,错失宽大处理的良机。
终因涉嫌偷税罪被逮捕
为了维护税法尊严,维护国家利益,龙华分局遂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公安机关于2006年4月4日将该公司法人代表张某立案侦查。张某被立案侦查期间,仍然没有配合公安机关的工作,造成十分恶劣的影响,也影响了税收征管工作的正常开展。公安机关决定对其采取强制措施。经过艰难的查找,2006年7月22日,在内地某省会城市找到张某,并于当天对其进行刑事拘留。
在法律的强大威慑下,张某家属申报补缴入库了2004年1月至2005年9月欠缴的税款63062.49元及滞纳金8804.23元。由于其偷税数额较大,其行为已触犯《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七十七条、《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法释[2002]33号)文的相关规定。2006年8月21日海口市人民检察院以涉嫌偷税罪批准对张某逮捕。2006年9月27日,对其涉嫌偷税行为提起诉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