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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滁州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安徽省定远县原县委书记陈兆丰,刷新了安徽落马县委书记多项纪录:判决书最长——达114页;受贿人数和次数最多——收受207人334次贿赂;受贿金额最大——非法收受283.76万元、美元800元,即便是在被纪委调查期间,他还在收钱;卖出官帽最多——共计卖出110顶官帽。陈兆丰受贿基本都在家里,夫妻联手收钱,他的家在皖东官场有“贿丰银行”之称。陈兆丰由此成为安徽第一巨贪“县令”。陈兆丰大肆卖官,带坏了定远县的风气,在定远贪官一个个冒了出来,甚至形成了“贪官链条”。 县委原常委、组织部原部长王家训——县政协原副主席杨守兰——县委原常委、县政府原常务副县长赵发美——县政府原副县长曹国友——县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张作文——县人民法院原院长靳家文——县教委原主任、县教育局原局长曹太时(曾为陈兆丰秘书)——县委组织部原副部长、县人事局原局长杨华文——县邮政局原副局长石秀华——县卫生局原局长李斌——县地税局原局长王向东——县烟草局原局长刘习文等
大肆卖官每顶官帽均卖一万多元
当王怀忠、肖作新当政时期的阜阳官场的贪官们排着队在各地法院接受审判时,原本风平浪静的皖东杀出一匹“黑马”——滁州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定远县原县委书记陈兆丰,成为安徽第一巨贪“县令”。定远县共有37个乡镇,其官员无一不向陈兆丰行贿。
陈兆丰案成为安徽省历年来受贿数额最大的一起县委书记职务犯罪要案。
9月18日,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做出终审裁定,驳回陈兆丰的上诉,维持原判。终审认定,陈兆丰共非法收受207人334次所送人民币283.76万元、美元800元,另外,还有545余万元人民币、美元6996元、港币1.677万元不能说明合法来源。
2006年6月27日,淮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对陈兆丰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一案做出一审判决:以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数罪并罚判处其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资产;追缴被告人陈兆丰犯罪所得上缴国库。
陈兆丰很快被投入监狱,开始漫长的刑期。
还是让我们回顾一下那次审判。2005年12月13日早上,从公众视线里消失了两年多的陈兆丰被押往淮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接受公开审判。
主审法官宣布开始进行法庭调查后,公诉人开始宣读长达72页、共计5万多字的起诉书。由于陈兆丰创造了安徽省建国以来县委书记受贿人数、次数和数额之最,起诉书无论从字数到页数也是无人能及,整整宣读了近3个半小时。
今年57岁的陈兆丰先后在原滁县地区(今滁州市)教育局、滁州中学、滁州地委宣传部,定远县委、县政府和滁州市人大常委会等单位工作。
1990年,陈兆丰担任定远县分管城建工作的副县长以后,开始了在这个并不富裕的农业大县长达13年的贪官生涯。
从1990年到2002年间,在承揽工程方面与陈兆丰来往过密的9名项目经理,共送给陈兆丰48万元。
其实,这些受贿数据与他的卖官相比,就相形见绌了。
随着调查的深入,法庭向人们展示了一幅幅令人惊心的卖官图。
在陈兆丰所收207人334次283.76万余元贿赂中,除去9人37次是为承揽工程外,其余均为升迁、提拔或安排工作而送其钱财。
送礼大军中,有书记、镇长(乡长)结伴来的,有父子、兄弟、夫妻一起登门的,有妻子为了丈夫前程的……粗略统计,买官者中,夫妻双双送礼的就有30多对。收钱办事过程中的陈兆丰,对有毛病的班子成员,他可以出面摆平;在选举中落选的官员,可以异地任职。
2001年5月,严桥乡党委书记蒋某因经济问题受到县纪委调查,蒋妻到陈兆丰家送了5000元,请陈对蒋从轻发落,陈答应了。蒋被调查结束后,到陈家向陈兆丰汇报其经济问题,陈支招让其提前退休,以保证其以后有全额的工资收入。后陈兆丰将蒋申请提前退休的报告签批给县委组织部,赶在移送检察院处理前办理了提前退休手续。
在陈兆丰所卖的官帽中,最贵的一顶是由城西办事处原党委书记杨守兰买走的。1995年,杨在任县花园湖公园筹建征地组组长期间,贪污征地专项资金15万元。
2001年10月,安徽省第七次党代会在合肥市召开,杨守兰和陈兆丰同为滁州市人大代表团代表。会议期间,杨守兰来到合肥市某宾馆陈兆丰的房间,将其从定远县花园湖工程建设征地款中贪污的13万元送给了陈兆丰,提出想到人大、政协任职,陈答应到时候根据情况决定。陈兆丰回到县里后,立即让组织部长王家训安排人员对杨守兰进行考核。一个月后,杨守兰开始一路升迁,定远县委统战部副部长——部长——县政协副主席。杨守兰在买来的副县级位子上还没坐稳,陈兆丰案发,他用贪污来的钱行贿买官的事情也跟着暴露。
从1998年11月到2002年,陈兆丰卖出的官帽就多达110顶,卖官收入超过150万元。
联手受贿
与妻子组成“贿丰银行”
陈兆丰受贿基本都在家里,陈兆丰夫妻联手,他的家在皖东官场有“贿丰银行”之称。
陈兆丰收受207人334次所送钱款中,有320笔是在家里收取的。到陈家送礼的人群中,既有县几大班子的领导,县委、县政府各个部门的领导,政法系统的领导,乡镇的书记、乡(镇)长,也有多所中小学的书记、校长,甚至转业军人、刚毕业的学生和下岗工人。陈兆丰的家成了名副其实的“贿丰银行”。
1997年底,时任能仁乡副乡长的许某和陈兆丰的朋友唐某一道来到陈兆丰家,送给陈6000元,请陈兆丰提拔使用许;第二年底,许被提拔为能仁乡副书记。1999年秋的一个早上,熟门熟路的许某带着1万元钱独自来到陈家,把钱放在桌子上后,开门见山地请陈将其提拔为乡长,陈收下后当场给王家训打电话,将其确定为严涧乡乡长候选人并最终当选。
为了能谋到一个满意的职位,有的人不惜借钱买官。2002年上半年的一天,定远县法制局副局长李某的妻子带着从朋友处借来的两万元来到陈兆丰家,请陈提拔自己的丈夫,陈收下后给组织部长王家训打了招呼。2002年8月31日,李某任司法局党组书记,一个月后成为局长。
同众多倒下的贪官一样,陈兆丰的背后也站着一个“贪内助”。陈兆丰在家里时,来人由他亲自接待;他外出时,由夫人王胜春(定远县原工商系统职工)值守“岗位”,沏热茶,收银子,然后把来人的请托事项告诉陈兆丰。
陈兆丰所收受的贿赂中,有相当一部分是其妻子在收受他人钱财后告诉陈兆丰的。2000年中秋节前的一天晚上,时任定远县炉桥镇副镇长的朱某为了职务升迁之事与陈兆丰的大学同学、时任炉桥镇镇长的臧某一道来到陈兆丰家。陈不在家,臧受朱委托送给王胜春4万元,王收下后并于事后告诉了陈兆丰。后来,陈和组织部长打招呼,将朱调任别的乡任党委书记。
据统计,王胜春受贿多达50多次,金额40多万元。仅通过她收钱,再由陈兆丰卖出去的官帽就有17顶。目前王胜春也因涉及该案而被司法机关另案处理。
贪到疯狂
被纪委调查时还在收钱
2002年8月,安徽省纪委根据群众举报,调查陈兆丰在合徐高速公路定远指挥部违规拿补贴一事。这时陈兆丰要去中央党校学习,动身去北京前,他将一只装有85万元现金和65万元存单的密码箱转移到芜湖其妻的姑妈家。
那时,阜阳官场腐败的盖子已经揭开,陈兆丰不是没怕过,正在接受纪委调查的他却抱着侥幸心理。因此,8月底,在他前往中央党校学习时,还没上火车,收惯了钱的手就开始痒痒了。此前,定远县机构改革中,缪某在某局由党委副书记调整为党组书记。为表示感谢,他亲自送陈兆丰来到合肥火车站,在站台上送给陈5000元。
2002年9月,陈兆丰在北京学习。化肥厂厂长丁某来到中央党校陈兆丰住的房间,送给陈1万元后,提出请陈帮忙安排在县经贸委挂职副主任职务。不久,由于陈案事发,事情没有办成。
与丁某有着相同经历的还有孙某、耿某、张某……
2002年9月,定远县某医院副院长孙某同妻子一道,到中央党校送给陈兆丰3万元,请陈兆丰提拔自己为院长,陈答应了。陈兆丰学习结束就调离了定远,孙的提拔成了遥远的梦。
在中央党校学习的短短两个月时间,陈兆丰就收取了8人所送人民币7.7万元。
狱中忏悔
“我要那么多钱干啥?”
检察机关出示的证据表明,陈兆丰委托全椒县某局局长方某、安徽省某发展银行陈某等人在全椒、滁州、合肥等地分别以李某徐某等人姓名存款122笔,共计人民币720余万元。陈兆丰另有分别保存在其亲属方某、陈某、同学黄某等处现金9笔共计人民币183余万元、美元1万余元、港币1万余元,陈兆丰家庭总资产(不含不动产)为904万余元、美元1万余元、港币1万余元。加上不动产,其家产恐怕要过千万元。
针对公诉机关对其转移赃款一事的指控,陈兆丰表示:“这一切我都是主谋,是我一手安排的,包括向别人借身份证及将钱存在哪家银行均是我一个人所为,我害了家人,也害了亲属!”
最后陈述时,陈兆丰泪流满面地对自己的罪行表示了忏悔:在被“双规”后的一个傍晚,我的两个孩子在我被审查的住处周围张望,他们在那里扶着栏杆,一个窗口一个窗口寻找,当时我觉得他们像两只孤苦伶仃的小鸟。他们那种恐慌、焦虑的神态,从进入我视线的那一刻起,就刻在了我的脑海里。当孩子们的视线与我交汇的一刹那,我的头脑炸了,我的心碎了……我工作了30多年,难道就给孩子们留下这一份刺骨的心痛吗?我不能原谅自己。我要钱有什么用!
陈兆丰说:自己作为地方的领导,破坏了党在人民心目中的形象,破坏了党风,破坏了一个县、一个地方稳定发展的局面,无论是从政治上还是从经济上,损失都是巨大的,而且产生较大的社会影响,这是无法挽回的。我对自己的犯罪痛心疾首,我将下决心深刻地改造自己,重新做人。
带坏定远
行贿成风贪官形成链条
由于陈兆丰在定远县任职期间,大肆进行权钱交易,一些干部上行下效,致使送钱、行贿之风在定远县一度盛行。随着陈兆丰案件的深入,定远县一些有问题的领导干部也逐一被查处:
王家训,定远县委原常委、组织部原部长。2005年3月9日,滁州市中院一审以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3年。
杨守兰,定远县政协原副主席。2005年6月,滁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贪污罪、受贿罪,判其有期徒刑13年。
赵发美,2003年3月任定远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兼开发区管委会主任。2004年8月25日,被滁州市中院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2年。
曹国友,定远县政府原副县长。2005年4月11日,滁州中院以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0年。
张作文,定远县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2004年8月25日下午,滁州市中院一审以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7年。
靳家文,定远县人民法院原院长。靳是安徽省纪检部门查处的第一个法院院长。2004年9月30日,被滁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
曹太时,定远县教育局原局长,曾任陈兆丰秘书、定远县教委主任。2004年9月1日下午,明光市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曹太时有期徒刑13年。
杨华文,定远县组织部原副部长、县人事局原局长。2005年6月初,定远县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1年。
石秀华,定远县邮政局原副局长。2004年8月31日,来安县人民法院一审以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2年零6个月,缓刑3年。
定远县卫生局原局长李斌、地税局原局长王向东、烟草局原局长刘习文等也因存在大肆卖官、工程受贿等经济问题,相继受到了党纪国法的惩处。 宾语(据民主与法制时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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