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首起储户起诉银行小额账户收费违法案原定于上周末开庭,由于被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提出不公开审理此案,而原告储户王先生坚决要求公开审理,双方在此问题上僵持不下,法院最终决定庭审延期。
北京的王先生于2004年2月2日在工行北京三元桥南储蓄所办理了一张“牡丹灵通卡”。 2006年7月20日他查询账户明细时发现,2006年6月21日,银行从其账户里划走了3元钱。他认为,牡丹卡章程中并没有小额账户要收取管理费的说明。他从办理这张卡至今,每年都要交纳10元的年费,现在银行又要征收小额账户管理费,让他无法接受。
据原告王先生介绍,法院受理此案后被告工行以企业是上市公司,近期要认购等理由,提出申请不公开审理此案。针对工行的申请王先生也向西城区人民法院递交书面申请,坚决要求公开审理此案。王先生提出公开审理的四点理由是:本案是普通的合同纠纷案件,应当公开审理;本案合同纠纷涉及金额较小,只有6元,如果不公开审理,其他合同纠纷案件可能会有效仿性,社会影响极其不好;第三,本案不涉及任何商业秘密,他与被告签订的合同都是合同样本,已经面向全社会公开,所以不涉及任何商业秘密;第四,本案不符合《民诉法》关于不公开审理的要求。
目前法院已决定庭审延期,待向上级汇报后,决定是否公开审理此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