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华商报》报道2002年9月14日,对于陕西兴平市南市镇北市村杨修厂一家五口来说是灾难的一天。当晚,骑自行车回家的杨修厂被一辆红色“奥拓”车撞倒,当场死亡,肇事司机却驾车逃逸。今年,当潜逃4年的肇事司机李首航被警方抓获时,杨家人才知道撞人者竟然是兴平市公安局雇用的司机。
经查,车祸发生时,肇事司机李首航是兴平市公安局刑警四中队雇用的司机,其驾驶的牌号为陕D09018的红色“奥拓”车竟是该队扣押的一辆“套牌”车。在兴平市交警队所做的讯问笔录中,李首航交代,当时自己是接到“兴平南市镇街道有人聚众赌博”的线索后,经过队上领导同意,驾驶四中队的“奥拓”车前往而途中撞人的。车祸发生后的第二天,他才用公用电话向四中队队长韩方说了车祸的情况。直到被抓获,他才知道自己4年前撞倒的人竟然当场死亡。
让受害者家属不解的是,兴平市公安局在事故发生后就知道了情况,为何在4年中没有向家属作出任何解释?杨凯和家人为此多次找到兴平市公安局,得到的答复却是此次事故属于李首航个人行为,和公安局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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