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构拆迁、停业、歇业、转行等事由开展“天天清仓”等促销活动属违法;零售商违反规定,一经查处可处最高3万元罚款。国家5部门联合颁布的《零售商促销行为管理办法》昨日起正式施行。在严管办法实施的第一天,记者走访了市区商业繁华路段的多家商场和品牌专卖店后发现,部分商家仍高喊“天天清仓”,违规现象比比皆是。
昨天,记者分别前往我市祖庙路、南海大道等商业旺地了解情况。
在祖庙路,一家服装商铺打出“最后三天”结业清货的字样。记者粗略数了一下,在祖庙路,起码有3家店打出装修前大清货的促销广告。在一家打着转让的服装店铺门口,该店还公布了转卖衣柜货架的电话号码,但当记者致电咨询时,对方却是左右而言它,一问三不知。
据悉,昨起,平时市民见惯的一些促销活动和广告宣传,根据《办法》规定,很可能会属于违规行为。《办法》特别规定,零售商不得虚构清仓、拆迁、停业、歇业、转行等事由开展促销活动。
此外,管理办法还对商家的其他一些促销行为作出了规范:如开展促销活动期间,商家不得利用虚构原价打折或使人误解的标价形式或价格手段欺骗、诱导消费者;不得降低促销商品(包括有奖销售的奖品、赠品)的质量和售后服务水平;零售商不得以促销为由拒绝退换货或者为消费者退换货设置障碍等。(记者区辉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