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历年来倒下的县委书记中,滁州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曾担任国家级贫困县——定远县县委书记的陈兆丰刷新了多项纪录:判决书最长——达114页;受贿人数和次数最多,金额最大,即便是在被纪委调查期间,他还在收钱;卖出官帽最多——共计卖出110顶官帽;官帽价值平均每顶一万多元。 定远县共有37个乡镇,无一不向陈兆丰行贿,他成为安徽第一巨贪县令。(10月15日央视国际)
据悉,在审判中,由于陈兆丰创造了安徽省建国以来县委书记受贿人数、次数和数额之最,起诉书长达72页、共计5万多字,公诉人整整宣读了近3个半小时。而随着庭审的深入,陈兆丰疯狂至极的卖官图也一一呈现在公众的眼前,达到了触目惊心、令人发指的地步。
在陈兆丰所收207人334次283.76万余元贿赂中,除去9人37次是为承揽工程外,其余均为升迁、提拔或安排工作而送其钱财,平均每顶官帽1万多元。显然,权力成了陈兆丰有恃无恐的“靠山”,卖官是他大肆敛财的最好工具。较之于马德的卖官案,陈兆丰有过之而无不及,是真正的“官帽批发商”。
而且,陈兆丰卖官更高人一筹的是他的胆量。别人受贿偷偷摸摸,唯恐露出马脚,而陈兆丰却肆无忌惮、毫无顾忌,不管是书记、镇长结伴送礼,还是父子、兄弟、夫妻一同登门,陈兆丰“面不改色心不跳”地一一笑纳。在他的眼里,权力就是法,权力就是纪,任何监督都是一张废纸。“当官不发财,请我都不来”,陈兆丰可谓将其解读得“淋漓尽致”,其家也有“贿丰银行”之称。
更耐人寻味的是,陈兆丰在卖官中还给自己制订了一条原则,即“办不到或没法办的事情不收,领导或熟人托办的事情不收,嘴巴不严的人不收”。当然,这只是贪官的一种托词。事实上,面对送礼者,抢注陈眼球的只有钱而鲜看对象。某乡党委书记蒋某因经济问题受到县纪委调查,陈在收到蒋5000元钱后,立即支招让其提前退休而免于党纪处分。既使陈自己在接受纪委调查期间,仍受贿近8万元。可以说,除了钱外,陈就只剩下一具沾满铜臭的躯壳了。
陈的腐败案,暴露出的最根本的问题还是权力制约机制的缺失。“官当到我们这一级就无人监督了”,这是陈大肆卖官的最好注脚。他每收一“礼”,便当着跑官者的面给组织部长打电话吩咐照办,而组织部门也有“令”必办。在此,县委集体决策、组织原则、各种监督都形同虚设。尤为严重的是,陈的“上行下效”形成恶性循环,当地政治生态环境被践踏得“体无完肤”。
没有监督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尽管这是老生常弹的话,但面对“前腐后继”的现实,我们仍要时时讲、日日讲;时时敲警钟,日日作提醒。(陆志坚)
当王怀忠、肖作新当政时期的阜阳官场的贪官们排着队在各地法院接受审判时,原本风平浪静的皖东杀出一匹黑马———滁州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定远县原县委书记陈兆丰,成为安徽第一巨贪县令。定远县共有37个乡镇,无一不向陈兆丰行贿。
陈兆丰案成为安徽省历年来受贿数额最大的一起县委书记职务犯罪要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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