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加德满都10月16日电(记者陈乔炎)尼泊尔外交部15日发表声明宣布,尼泊尔和中国公民持有效外交和公务护照者,到对方国家,可互免签证,停留时间最长为30天。
声明说,此规定还包括伴随外交、公务护照持有人的家庭成员和未成年子女。
声明说,这一新规定是根据尼中两国2005年8月15日达成的协议而实行的。双方将从2006年10月11日开始实施这一新规定。
中国驻尼泊尔使馆官员说,中尼建交50多年来,两国关系一直很好。随着经济建设的发展,越来越多的中国公民想到尼泊尔投资、经商,两国人员往来日益密切。
(责任编辑:梅智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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