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日报报道(通讯员 江研 记者 张璐)买的新房楼板开裂、渗水,江宁区某小区的几户业主一怒之下用车堵了售楼处、拉出维权横幅,并在衣服上写上“维权标语”。开发商认为其名誉权受损,将业主告上法院。而江宁法院一审驳回了开发商的诉求。
市民陈先生于2004年9月,在江宁某楼盘买了套住房。去年,房屋交付后,与陈先生同一单元的6户业主都发现了自家的楼板开裂现象。与开发商交涉未果,今年2月份开始,陈先生和邻居周先生等人一起向媒体及质监部门投诉。在维权过程中,随着矛盾升级,有业主开车堵了售楼处,还拉出维权横幅,陈先生和周先生还在身穿的白色上衣上,写着“一生血汗钱,买××楼盘的房子,楼板裂了,烦死了……”等“维权语句”。
开发商认为,陈、周二人的行为损害了企业的声誉。为此,将他俩告上法院,要求两人停止侵害,在某省属媒体上发表道歉声明,各赔偿经济损失1万元。
本月13日下午,江宁法院汤山法庭开庭审理开发商状告陈先生的案子。经法院之前勘验,陈先生等业主家中的楼板确实存在多处开裂和渗水情况。法院审理认为,房屋出现质量问题且影响正常使用,业主有权要求开发商及时处理。开发商处理不及时,业主有权批评和通过其他途径维权。本案中,横幅和衣服上的言语只涉及“楼板开裂”等,并没有不符合事实的情况,并未造成恶劣影响。据此,法院一审判决驳回了开发商的诉讼请求。一审败诉后,开发商表示将提起上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