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 佘殿福见习记者岳宇澄)为进一步规范医院的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行为,减少医患纠纷的发生,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镇江市价格系统对医院建立了价格服务机制。市第一人民医院、第四人民医院、中医院、江大附属医院、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三五九医院等10家医院成为首批服务对象。
镇江市价格系统每两个月至少对医院进行一次价格服务,指导医院开展争创“价格诚信医院”活动;帮助医院建立健全药品价格管理责任制度、药品定调价制度、内部价格报告和检查制度、明码标价和价格公示制度、住院病人“一日清单”制度;不定期召开医患双方座谈会,广泛征求对药品价格管理和明码标价执行等方面的意见;在医院门诊部设立价费电子触摸屏和电子滚动显示屏,健全和完善医院医疗服务收费和药品价格公示栏(牌),公示医疗服务收费和常用药品价格;设立价格咨询台,接受群众医疗服务收费和药品价格咨询;创建医药价格专刊,及时提供价费政策和药品价格服务,每半年开展一次审价服务,帮助医院提高价格管理水平;建立价格服务联系网络和价格服务活动台账,组织对相关人员的业务培训;每年组织开展一次医院之间价格管理经验交流会,促进医院价格管理水平提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