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记者许洱多 通讯员陆勤俭
“阿姨,我错了,以后再也不会偷东西了,你原谅我吧!”当被害人梅女士接过未成年人小杰捧给她的一份“致歉书”时,动情地说:“你知道自己做错了事,还是好孩子。”昨日,闵行区检察院首次使用“恢复性司法理念”处理一起盗窃案件,犯罪嫌疑人和被害人坐在一起促膝谈心,商谈如何处理犯罪后果,以及案件对未来生活的影响,双方最终握手言和。 小杰悔过自新,不再受到法庭审判。
今年4月,17岁的小杰参与了盗窃电动车的犯罪活动,公安机关将小杰等3人移送检察机关。承办此案的检察官此后得知,小杰是一名就读于本市某技校的学生,当他知道自己盗窃的一辆电动自行车属于住在同楼的梅阿姨后,更觉得内心愧疚,一再表示,如果可能,他愿意当面向梅阿姨道歉。
为此,检察官约见了梅女士。起初,梅女士不太理解,她先后有5辆电动自行车被偷,严重影响了其工作和生活。可一想,小杰还是学生,他既然已经知错,就没有理由再恨他了。
昨天下午,检察官约梅女士和小杰来到检察院,面对梅阿姨,小杰拿出认真写成的“致歉书”。梅女士说:“失足了,只要勇敢地站起来,还是好孩子。”
经过在社区3个月的教育考察,小杰的综合表现良好,被害人又当面表示谅解,检察院借鉴国外“恢复性司法理念”,将对案件作出对双方当事人都有利的处理决定。
记者了解到,“恢复性司法”旨在修复犯罪给被害人、社会以及犯罪者本人带来的创伤,通过加害者和被害人之间的补偿性协商,最终促进被告人回归社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