慕容
人与人要和谐、人与社会要和谐,不能不消除有害和谐的“仇恨情结”。
前些时,某地一陈姓女青年疑心一小姐妹在背后说其坏话,便用砖块砸破小姐妹的头,小姐妹报案后,陈某受到派出所处罚,陈某于是记恨在心并伺机报仇。 她纠合4名同伴将那个小姐妹勒死并分尸。最近,陈某等5名罪犯被法院分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和15年有期徒刑。(10月7日《民主与法制时报》)
事后陈某称,是暴力文化和复仇的邪火毁了自己也害了他人。
陈某此言或许未必发自于内心忏悔,因为犯罪的根子在于其自身心胸狭隘和不守法律,但其所言也确实发人深省。近些年来,一些陈腐的暴力文化和复仇故事,借着这样那样的武侠小说和武打片等文学与影视作品,一股脑儿地冲击人们的视听。什么“以血还血,以牙还牙”,什么“君子报仇,十年不晚”、“有仇不报非君子”等江湖“豪言”,被不少人牢牢记住。有的“复仇故事大观”也夹杂着不少是非混淆的糟粕,比如,把诸多记仇和复仇者都美化为“有血性”的英雄等。不少暴力游戏,更是充满了血腥味。
仇恨的积蓄与发泄,往往易引发暴力事件。而当暴力与貌视合理的复仇结合时,人们的理性就可能迷失,甚至会表现出可怕的“暴力崇拜”。众多以复仇之名施暴的古今故事,就常被许多人津津乐道,以至于成了相当普及的“诲暴”文化。由此带来的恶果,则使一些人中毒颇深。
其实,人们在社会生活中发生的一些磕磕碰碰的矛盾,根本够不上记“仇”的份儿,即使是一些够得上的,也应以“冤家宜解不宜结”的胸襟来释怀;至于解决问题、化解矛盾,就更应通过正当的途径依法行事,决不能以违法施暴等方式来报“仇”。而我们的社会,亦要力戒是非混淆的复仇文化、暴力文化的传播,并大兴弘扬正气、文明处事、礼让为先、以和为贵等和谐文化。只有这样,我们的人与人、人与社会的关系才会越来越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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