唱歌太吵将遭千元罚款 郑州新规12月1日实施
今后,在自己家里开个Party、看个大片或听首歌,音响不能想放多大就放多大了,否则,就有可能面临着1000元的罚款。
昨日记者获悉,《郑州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已出台,并于2006年12月1日起施行。
养宠物不能干扰他人休息
《办法》规定,居民家庭使用音响器材、各类乐器或进行其他室内娱乐活动时,不能干扰四邻。
即使是家庭安装或者使用空调,产生的噪声也不行。动物饲养人要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动物发出的噪声干扰他人的正常休息、生活。
另外,在进行室内装修时,必须减轻对周围居民的影响,禁止在夜间和午间使用电钻、电锯、电刨、冲击钻等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工具。如果单位违反了上述规定,将被处以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个人处以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
项目开工要听老百姓咋说
以前,如果有一个噪声污染的建设项目,有关部门批准后就可开工。今后,想在家门口盖楼,也得先听听咱老百姓的意见。
《办法》规定,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在审批可能给项目所在地周围的单位和居民,造成噪声污染的建设项目时,应举行听证会征求意见。
居民区周围不能加工防盗网
《办法》明确,如果在城市建成区范围内从事工业生产及金属、非金属、食品等加工,应当改进生产工艺,采取吸声、消声、隔声、隔振等治理措施,使环境噪声排放符合规定。
另外,在密集居住区、医院、学校、图书馆、幼儿园、老年公寓、风景名胜区等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不得建设、使用产生噪声污染的工业设施。
如果违反规定,除征收2倍以上5倍以下的超标准排污费外,还将处以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夜间施工必须发通告
今后,在夜间建筑施工,施工单位必须提前3日发出通告,内容要包括连续施工的起止时间、施工内容、工地负责人及其联系方式、投诉电话。
《办法》规定,在城市建成区内,除抢修、抢险作业外,不得在夜间进行产生强噪声污染、干扰周围居民生活的建筑施工作业。因施工工艺需要等原因确需连续施工的,必须提前7日,向环保部门提出申请。但连续施工不得超过72小时。
特种车辆不得轻易拉警报
以前,个别警车、消防车、救护车为了快速行驶,可能不在执行非紧急任务时也使用警报器。
根据规定,今后,除了在执行紧急任务时外,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等特种车辆,一律不得使用警报器,警报器的安装必须符合公安机关的规定。
另外,在城市建成区内行驶的机动车辆,噪声排放超过规定的噪声限值的,不准行驶,公安机关不予办理年检手续;新购置或从外地迁入郑州的机动车辆,噪声排放超过规定的噪声限值的,公安机关不予核发牌证。
商业活动不准用高音喇叭
以前,如果搞个商业活动或门店开业,弄辆车装上高音喇叭到处播放,或在门面店前锣鼓喧天。
以上行为要就此打住,根据《办法》规定,在城市建成区内,禁止在商业经营中使用高音喇叭或者通过其他高噪声的方式招揽顾客;禁止未经批准使用车载高音喇叭巡回播放;娱乐、健身、商业宣传、大型社会活动时,使用的音响器材禁止音量过大,以免干扰他人正常休息、生活。
《办法》还规定,不准在居民住宅区和其他人口集中区域内开办金属加工、木材和石材加工及其他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各类经营场所。如果违反了规定,最高可罚款1万元。 (责任编辑:车东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