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炬高新区吸引企业新办法
早报讯(记者林泽贵)到火炬高新区创办企业,可以享受比以前更好的优惠政策。记者昨日从厦门火炬高新区获悉,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最近下发了“关于企业技术创新有关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根据这个通知,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新创办的高新技术企业,自获利年度起两年内免征企业所得税,免税期满后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而此前,高新区内资企业免税期是从“自投产年度起两年内”。
据了解,符合条件的企业在投产经营后,其获利年度以第一个获得利润的纳税年度开始计算;企业开办初期有亏损的,可以依照税法规定逐年结转弥补,其获利年度以弥补后有利润的纳税年度开始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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