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日起湖北省高速公路通行费上调10%
荆楚网消息:省物价局、财政厅、交通厅近日联合下文,从10月20日零时起,按照10%的幅度调增湖北省联网高速公路(包括联网长江大桥、隧道)和黄黄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
此次调整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增加的收入部分,列入省级交通部门预算管理,纳入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专项计提,专款专用。
据介绍,湖北省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比部颁标准低了一个档次,同时也低于周边各省市。此次标准调增后,与周边七省市相比,仍低于部分省市,处于中等水平。
调标后,对免征车辆仍按国家和湖北省有关规定执行,对符合国家和湖北省“绿色通道”政策降低一个收费档次的车辆,按应收通行费的60%计收;但车辆超限(超载、超高)运输时,超限30%以上部分仍按超限运输车辆的标准加收车辆通行费。记者戴辉 通讯员石斌 高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