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售商促销行为管理办法》施行,百货业一行家揭内幕
(2006-10-17 03:19:51)
南京日报报道(记者蒋维祥)国家商务部等5部委联合发布的《零售商促销行为管理办法》已于本月15日施行。 《办法》对零售商的促销行为作出了比较具体的规范,其中第16条“零售商不得虚构清仓、拆迁、停业、歇业、转行等事由开展促销活动”的条款,在南京商界引起较大震动。
之所以这一条引起商界反响,主要是因为我市一些大商场从去年下半年到今年国庆黄金周,先后进行过大规模的“清仓促销”活动,产生不小的影响。现在有了专门的《办法》,并对“清仓促销”进行了专门的规定,“清仓促销”行为似乎变得有点灰色。新街口一家商场的副总认为,其实《零售商促销行为管理办法》的核心就是要求商家在促销时诚实守信,合理合法,关键在于促销由头“不得虚构”,否则就涉嫌欺骗消费者。
可以说,大多数“清仓”都有虚构的嫌疑。昨天,常府街的一家商店拉起音响大喊“清仓”,理由是“因经营不善”。像这类“清仓”到底算不算“虚构”,只有商家自己知道。而在太平南路杨公井附近一家商店,“最后三天清仓”的告示一挂就是几年,明显就是违规行为。但这样的告示几年来也不见有部门去干预。
其实像这类雕虫小技,明智的消费者还是心知肚明的。而最容易忽悠人的“清仓”促销其实还是那些有影响的商家。比如有的商家借口即将改造,全面“清仓”。但“清仓”结束后,却又长时间没有改造,或者在店堂里小打小敲,挪挪柜台,一天都不停业就“改造”成功了。还有一些商家“清仓”前后看不出什么变化,甚至连柜台上的商品和价格都与“清仓”时一样。
问题的核心是,相当多的商家其实根本就没有仓库,所以对这些商家来说,所谓“清仓”就是虚拟的。百货行业一位不愿透露身份的行家说,如今大多数的百货商场根本就没有仓库,柜台上的所有商品都是由厂家直接供货,商家究竟清什么仓,清谁的仓?为什么在一些商家“清仓”促销的时候,最活跃的是厂家供应商?就因为真正的仓库在厂家,供应商穿梭在店与厂之间,将厂家仓库里的存货源源送上柜台。这还算好的,还有一些厂家自己的库存没有了,就直接到大市场去进货,再送到商场去“清仓”,在中间还能赚个差价。从这个意义上说,一些“清仓”商家的“仓库”甚至就在大市场!
《办法》第21条规定,各地商务、价格、税务、工商等部门依照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促销行为进行监督管理。相关部门果真能履行职责,南京的“清仓”活动就会少许多,就会让真的“清仓”给百姓实惠,虚构的受到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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