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日报报道昨天,本报独家报道的《餐厅“克隆”同行装修被工商认定侵权》一文,引起较大反响。上海“东北人风味饺子坊”的代理律师离开南京前曾表示,还将对南京其他几家名称里包含“东北人”的餐厅保留法律追究的权利。 但记者注意到,和此前在南京影响较大的小肥羊侵权案件不同,上海的“东北人”商标暂时还没有申请到全国驰名商标,维权之路会顺利吗?
南京另一家“东北人”老板联系不上
昨天,记者一直在联系上海东北人风味饺子坊列出的“侵权名单”之一——南京航海港口电气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威虎山酒店的负责人。这家企业在南京有7家饭店,规模较大,其中有两个分店,名称中有“东北人”三个字。在南京市工商局企业登记资料查询表上,该企业经营范围是中餐。根据工商登记表上的电话,记者联系上该企业的办公室,接电话的一位女同志了解了记者的采访意图后表示,老板在外地出差,拒绝提供手机号,并表示连他们员工自己都联系不上。
律师:打官司,双方都有不利因素
了解到上海“东北人”的维权还将继续,江苏省石城律师事务所江莱律师的观点是:如果因为南京的一些饭店名称里包含“东北人”三个字打官司,上海“东北人”也并没有100%的把握,上海“东北人”和南京的“东北人”互有不利因素。站在上海“东北人”的角度,“东北人”毕竟是注册过的商标,具有一定的知名度,并且为“东北人”这三个字投入广告宣传费用。虽然不在一个城市,但属同一行业,从某种程度上,南京的“东北人”在享受别人的宣传成果。但是上海“东北人”目前并没有申请到全国驰名商标。而像“小肥羊”申请到全国驰名商标,得到特殊保护,维权成功率才真正提高。他呼吁,南京的企业一方面要加强法律意识,及时申请商标、版权、专利,另一方面也要避免打知名企业的“擦边球”。昨天本报报道的被迫改名、改装修的东北人家饺子王,前身就是南京“地产”的小肥羊,发生“真假小肥羊”事件后,就选择了停业转租。
市工商局:登记字号和门头招牌不符属违规
昨天,市工商局法制处有关人士也发表了观点。他说,南京的“东北人”在进行工商登记的时候,注册的企业名称和登记的字号都不是“东北人”,但却在门头、纸巾上使用“东北人”三个字,这是违反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的。企业的印章、银行账户、牌匾、信笺所使用的名称应当与登记注册的企业名称相同,如果违规,工商部门有责任进行处理。记者特别查看了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的文件,文件明确:使用未经核准登记注册的企业名称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责令停止经营活动,没收非法所得或者处以两千元以上,两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并处;擅自使用他人已经登记注册的企业名称或者有其他侵犯他人企业名称专用权行为的,登记主管机关有权责令侵权人停止侵权行为,赔偿被侵权人因该侵权行为所遭受的损失,没收非法所得并处以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而对于上海“东北人”拥有凤凰牡丹图案花布版权,其他企业不能擅自使用一项,该人士持保留意见,“要看了版权证书和具体的花布图案才能判断。”南京日报记者 张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