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10东北新闻网记者从哈尔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获悉,《哈尔滨市小额担保贷款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近日出台。《办法》对于下岗失业人员自主创业申请小额担保贷款条件将大幅度放宽,11类人申请贷款无需反担保。
《办法》规定,可以申请小额担保贷款的对象包括,持有《再就业优惠证》人员、持有《哈尔滨市就(失)业登记证》的其他失业人员、城镇复员转业退役军人、自愿到县级以下基层创业的正规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自筹资金不足的,以及符合贷款条件人员组织起来就业、合伙经营办企业和吸纳持有《再就业优惠证》的人员或城镇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就业达规定比例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
按法律规定,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时,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但《办法》出台后,下列11类人申请贷款无需反担保:创业培训合格并经专家组推荐的符合贷款条件人员、社区推荐的符合贷款条件人员、“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全国三八红旗手荣誉称号”获得者、省市级劳动模范、勇敢市民称号获得者、烈士家属、市级以上技术(技能)比赛前三名、符合哈尔滨市政府规定的困难人员条件的困难群体家庭成员互保的、符合贷款条件的人员联保贷款的、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等。
《办法》中还规定,小额担保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利率执行,不得向上浮动。但可对下表中从事微利项目的小额担保贷款主体给予政策贴息。(东北网-黑龙江晨报)[责任编辑:龙秋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