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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诉人给被告出示杀人现场照片。(记者谢伟摄)
本报讯(记者陈新)作为机动车驾驶员本应懂得礼让三先,然而“的哥”武海峰与公交车司机姚某只因钟楼盘道道路拥挤二人争行引起争执,继而发生厮打,其间武海峰用水果刀将姚某捅死,武海峰自己也身陷牢狱。市中级人民法院昨天上午公开审理此案。
被告武海峰,小学文化程度,暂住西安市省运输公司单身楼,系出租车司机。因涉嫌故意伤害罪于2006年3月31日被西安市公安局碑林分局刑事拘留,同年4月14日由西安市公安局碑林分局执行逮捕。
西安市检察院在起诉书中称:今年3月10日晚8时许,被告人武海峰驾驶出租车行至本市钟楼盘道西侧时,与同行的215路公交车发生拥挤引起争执,相互对骂。期间,215路公交车上司机姚某的朋友肖某拉被告人武海峰下车,引起厮打,厮打中武海峰用随身携带的水果刀将肖某刺伤,又在被害人姚某颈、胸部各刺一刀,后驾车逃离现场。
被害人姚某经抢救无效后死亡。法医鉴定:姚某系左胸部刺伤致心脏破裂,合并失血性休克死亡。
检察院认为,被告人武海峰因琐事伤害他人身体,致人死亡,后果严重,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应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法庭上,受害人的律师提出了50余万元的经济赔偿。但控辩双方围绕是否故意伤害问题展开了激烈辩论。市中院将择期就本案进行宣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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