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孙诚实习生贾昆)卫生部昨天通报广东、天津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3起典型案件的查处情况。根据举报,天津市卫生局对天津市第一医院出租承包科室行为进行了调查处理。
据了解,今年7月4日市卫生局根据举报线索派出执法人员对市第一医院进行监督检查。 检查发现,该院于2003年1月15日与某公司签订了一份合作开办该院肝病研究所肝病门诊的合同,将肝病门诊交由合作方全权经营管理,医院每年收取管理费。肝病门诊自行购入药品,收入不列入医院资金管理,绝大部分被合作方以现金方式提取转移。河北区卫生局多次检查,该院领导拒不如实汇报情况,并以院长与肝病研究所相关负责人(该院职工)签订的内部工作责任状应付检查,掩盖其违法开展诊疗活动的实质。在调查中还发现,该院门诊处方与底存不一致,病人手中医保专用收据中的药品明细是医保药品,而医院微机系统内存储的记录是非医保药品,涉嫌骗取医保资金。市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正在对其涉嫌骗保问题进行查处。市卫生局责成河北区卫生局依法严肃处理。对市第一医院给予没收违法所得160万元,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给予市第一医院院长免职处理;给予业务副院长警告处分;对河北区卫生局主管副局长予以通报批评。对市第一医院医教科科长、肝病研究所相关负责人、河北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综合执法组负责人等予以通报批评。
天津市打击非法行医领导小组公布举报电话24321188、23325347,群众发现问题可举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