痴情女热帖追寻偶遇“王子”
专家提醒:理性看待和寻找浪漫邂逅,而帖中用偷拍照片已涉嫌侵权
昨天,一则寻找“地铁王子”的帖子成为热议话题。该帖在百度上海吧点击率超过7000人次,回帖有400多个。
为了配合该帖,版主还特意开出置顶“寻人专帖”。昨天采访中,发帖人网名为“天空丢失”的女大学生告诉记者,她在帖中细细述说了自己邂逅的这名男子的特征,还附了手机拍的照片,就是希望能够再见到他。记者在多个论坛发现,由于羞于开口搭讪,众多年轻人选择了在网上发帖寻自己的“邂逅”。(黄缘缘)
少女苦候自己的“邂逅”
“他左手戴两串红色深浅有点区分度的串珠,我一直不能忘怀。之后,我还抱着一线希望在那个时间坐了几班一号线,就是想能再碰到他。”遇到“地铁王子”的时候没敢鼓足勇气结识,成了“天空丢失”莫大的遗憾。为此她鼓起勇气在网上广发寻人帖,甚至把用手机偷拍的他的衣服、配饰和侧面等局部特征明显的照片传到网上。
“天空丢失”现在每天上网仔细查看帖子新增加的回帖,“就希望看到一点点有眉目的讯息,就算被当作疯子也无所谓。”“天空丢失”表示,半个月来,十几个人跟她联系过,但是都不是她要找的“王子”。
网友有支持也有质疑
少女狂热寻人引发了网友激烈的反响。不少网友对少女的痴情表示支持。白领李小姐笑称每天看这则寻人帖的更新已经成了自己的例行公事,“真希望那个男生能快点出现。”
“很多在公共场合邂逅的年轻人往往因为害羞而错失了认识彼此的机会,如果帖子能寻到固然成就了一段佳话,就算不成功也不失为一份情感寄托。”百度上海吧的版主表示,这也是他特意开出专门论坛的原因。
但是也有部分网友对“天空丢失”的做法嗤之以鼻,“当时开口问他名字或者电话,现在就不用大海捞针那么辛苦。”更有一些网友认为,在帖子中发布寻找者的照片,涉嫌侵犯他人隐私。
羞于搭讪引发“寻人”如潮
昨天在天涯等网站的多个论坛里,记者都看到了为数众多的寻人帖。发帖者以学生、白领为主,其中绝大部分寻找的都是在公交、地铁、电梯间等地邂逅的心仪对象。记者发现,发帖者们都在帖子里对陌生人的特征详细地进行了描述,不少还附上了偷拍的照片。
记者随后联系了几位发帖者,他们大多表示是因为羞于当场开口搭讪,才选择了网络寻人的方式。一位网友张先生告诉记者,几天前他在公交车上看到了一个心仪的女孩,因为担心当场搭讪被拒有损面子而犹豫不决,“可是还没等我鼓足勇气,她就已经下车了。所以我发帖子,希望她能够看到。”而一位网名为lulu1987的网友则告诉记者,发寻人帖主要是想记录下自己的心情,“能不能找到倒是其次了。”
专家看法 期待偶遇还需理性
复旦大学社会学家胡守钧对此分析认为,这种交友方式从某种程度上来说体现出了现在年轻人对浪漫的邂逅存在期许。
但是,胡守钧认为通过网络找寻邂逅对象的方式存在着一定的风险,寻人者需要理性对待,“只凭着一见钟情,邂逅对象的背景条件完全不明,这种方式存在着一定的盲目性。”同时,专家提醒,网络上还有部分心怀叵测的人可能利用寻人者急切的心情进行诈骗,所以寻人应注意。
律师提醒 寻人不要触犯隐私
对此,傅玄杰律师事务所的陈惠颖律师提醒网友,在寻人过程中要注意好把握尺度,“为了便于辨认,描述特征是可以的。但是用手机偷拍对方的照片,并在网络上发布出来的做法是不提倡的。就算只是侧脸,如果足以辨认出照片中的人的话,就会造成侵犯他人肖像权。”
陈律师表示,寻人者在未征得被拍者本人同意的情况下在公开场合散布他人照片,如果当事人提出起诉的话,寻人者就需要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来源:上海《青年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