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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的结婚照片仍挂在墙上,但父母已经离婚,屋中家具已所剩无几
一直联系不到其母亲 父亲:无能力抚养女儿 律师:欣欣可向相关部门反映情况
位于北四环东路的惠中园小区内,住着一位“独守空房”的初二女孩。由于父母离异后都选择了“人间蒸发”,从今年9月中旬起,13岁的欣欣(化名)已经独居一个月了。
痛苦回忆 父母离异分家当
“我已经一个月没见到爸爸妈妈了,我真怕他们不要我了。”欣欣说,房子是爸爸的,她只能算是“寄宿者”,今年5月父母离婚后,她的归属问题就一直没有解决。
“他们离婚后,家具被妈妈拉走了,只剩下一些简单的生活用品。”欣欣说,爸爸随后又将家电变卖。
记者在欣欣的家中看到,屋内连张像样的椅子都没有,身高不足一米六的欣欣每天只能将就着趴在桌上写作业。
欣欣告诉记者,9月中旬她与爸爸失去了联系。“打电话他不接,我没有家里的钥匙,所以放学后只能坐在门口等爸爸。”欣欣说,直到当天晚上,爸爸都没有出现。
“后来还是物业的工作人员让我和电梯工住了两天。”欣欣说,她后来又求助当地的派出所。
当派出所为欣欣找来开锁公司的时候,欣欣却意外发现其父已有意将房子变卖。
“已经有房产中介看过房子了,如果房子卖了,我就无家可归了。”欣欣忧虑地说,自父亲三年前因纵火罪被判入狱后,母亲就开始考虑与其离婚。
“今年5月,爸爸出狱后,妈妈就和他离婚了。之后我妈就一直没露过面。”欣欣说,法院最初判定她由父亲抚养。
相关部门 欣欣确实曾向他们借宿
记者从小区物业和当地小关派出所证实,由于无法开门,欣欣确实曾向他们借宿。
“挺可怜的,这么乖巧的孩子竟然要流落街头。”楼内的电梯工人说。
中介证实 每天为欣欣开房门
欣欣告诉记者,中大恒基的张先生负责她所住房屋的出售。
“由于卖房的需要,欣欣的父亲把房门钥匙给了我。每天欣欣放学后都会给我打电话,我就去给她开门。”张先生说,“这孩子真可怜。”
父亲表态 无能力抚养女儿
记者几经周折,终于联系到欣欣的父亲,他向记者承认,确实准备卖房。
欣欣的父亲同时表示,他已经向法院提出上诉,要求重新判定其母为孩子的监护人,因为自己没有能力抚养女儿。
律师说法 欣欣可起诉父母
今天上午10时,法大律师事务所的贾永发律师表示,女孩可以向当地居委会或街道办事处反映情况,通过他们出面,帮助她去房管局阻止房屋过户,如果父母仍不管,她可以起诉父母;同时,可以以拍卖房屋的形式,把出售房屋的部分钱寄存作为该女孩生活教育费用。
“从刑事角度来说,如果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和遗弃的嫌疑,如果构成刑事犯罪的,要追究其父母刑事责任。”贾律师说。(文/夜线报道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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