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4日,湖北省恩施市邓吉光先生给永顺县工商局315指挥中心工作人员田万平、向吉平发来短信,他说“感谢对我们陌生人的百般关照,虽然是你们的工作职则,但是节假日你们始终情系消费者,使我们看到了真正的人民公仆,在此我代表他们万分感谢……”
十·一黄金周的第二天,永顺县工商局315指挥中心值班工作人员接到州工商局315指挥中心的电话,称:湖北恩施市一行人在石堤镇某饭馆吃中饭时,其中有两人被酒精烧伤。 于是县工商局马上组织消保股工作人员立即前往现场了解情况。
经调查,10月2日12点20分左右,湖北恩施市邓吉光一行9人驱车去张家界游玩,中途在石堤镇去张家界省道旁的桂兰酒家吃中饭,饭馆店主叫高家凯,常德市人,在吃饭的途中一名服务员在添加液体酒精时,意外发生了,添加的液体酒精噗的燃开了,不知所措的服务员将燃烧的酒精一甩,致使邓吉光右手肘以下连右手指,左手五指,面部,脖子,腋下轻度烧伤及他的小孩左手,肘手背,面部轻度烧伤。因饭馆服务员过失,双方因此引起纠纷。
针对此事,经工商局315指挥中心工作人员耐心调解,酒家老板高某愿意赔偿消费者邓某460元,并当场向消费者赔礼道歉,最后田万平、向吉平将邓先生及小孩带到县城医院进行治疗。对此调处结果,消费者邓先生一行人紧握执法人员的手连声感谢,对工商部门的服务深表满意。(彭斌黄海勇 张椅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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