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6年11月
中国出口商品交易会的前身——中国出口商品展览会于1956年11月10日至1957年1月9日在广州举办。
1957年4月25日-5月25日
在原中苏友好大厦举办首届中国出口商品交易会。
1967年春(第21届)
中共中央下达文件,要求保证广交会顺利进行。
1972年2月
《中美联合公报》发表后,经国务院批准,1972年春交会向38户美商发出邀请,应邀到会有42人,这是中美贸易中断20多年后美商首次到会。
1978年春交会(第43届)
外贸部下发《关于来料加工有关规定的通知》,从这届起,广交会开始洽谈来料加工等“三来一补”业务。
1980年
经国务院批准成立中国对外贸易中心,作为广交会承办机构。
1980年春交会(第47届)
根据外贸部规定,广交会可同来自港澳地区和旅居海外的华商洽谈大陆台湾之间的贸易,从此广交会开始了对台贸易。
1982年春交会(第51届)
广交会主办时间由30天缩短为20天。
1983年春交会(第53届)
外商投资企业首次参展。
1989年春交会(第65届)
广交会会期由20天改为15天。
1989年秋交会(第66届)
新增了由厦门、深圳、珠海、汕头、海南等经济特区组成的经济特区交易团,共有19个交易团参展。
1993年春交会(第73届)
实行了由专业外贸总公司组团改为由“省市组团、按团设馆”,共设45个交易团,试办轻纺交易会,会期由15天改为10天。
1993年秋交会(第74届)
会期由10天恢复为15天。
1994年秋交会(第76届)
再次实行重大改革,按“省市组团、商会组馆、馆团结合、行业布展”的方案组展。
1999年春交会(第85届)
民营企业首次以正式身份参加广交会。
2000年春交会(第87届)
会期由15天改为12天。
2002年春交会(第91届)
广交会又一次实行重大改革,一届分两期举行,每期6天,4月15日-20日为第一期,4月25日-30日为第二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