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我省中小学“一费制”明确规定,今秋,城镇地区中小学初三年级收费标准为295元左右,其中杂费165元、教材费约110元、作业本费20元。而巢湖汇文双语实验学校则向初三年级每位学生收取400元的课本费,同时还收取了600元的补课费。 省教育厅治理教育乱收费平台近日接到学生家长的举报,并将此事反映给巢湖市教育局。
在巢湖市教育局调查过程中,对于400元的课本费,巢湖汇文学校负责人解释说,这400元课本费中包含购买教辅用书、假期作业及训练题和测试卷等费用,该校准备待学期结束实行多退少补,并张榜公布书目和价格。而按照有关规定,学校是被禁止统一代收教辅用书及假期作业等费用的。
对于今年下半年收取600元的补课费,该校负责人解释说,利用假期给毕业班学生补课并适当收取补课费,事前已征得学生及其家长同意,所收费用按每天10节课、每生每节课2元标准计算收取,全部用于发放非正常教学时间担任授课任务的教师工资等,学校没有结余。这样一算,每位学生一学期将补300节课。
巢湖市教育局针对学生家长反映的事实,责令该校要严格执行核定的收费政策,规范收费行为;不得向学生收费用于统一购买所需各种教辅用书以及其他有关资料讲义;预收课本费,必须在期末结算实行多退少补并张榜公布;学校补课,必须征得学生家长和学生本人同意,教师补课要严格执行收费政策,不得擅立收费项目。
该校负责人表示,今后将严格按有关承诺,所有初三学生或其家长均可持缴费票据到学校办理补课费退款手续。(本报记者 殷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