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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排放超标污水对居民生活影响真是大啊!”昨日上午,在市环境监测中心,参加“补课”的人员观看清浊两种水样的演示后,几乎不约而同地发出了这样的感慨。陈飞摄
本报讯 (记者 周小华实习生徐丹)“建设项目在投入生产或使用前如何进行水污染防治?”昨日上午,来自湘雅医院、长沙毛巾集团公司等40家排放水污染物的企业有关负责人,在市环保局环境监测中心上了一堂特殊的、被称为“洗脑”的水污染防治环保知识课,并当场接受考试。
学生特殊:集中上课学环保法
上午,市环保局给40家排放水污染物的企业有关负责人和环保专干共80余人上了一堂环保法律培训课。与一般培训课不同的是,此次参与听课的“学生”身份非常特殊,他们都是排放水污染物“大户”的代表,包括已被市环保局查处的12家单位和给予警告的13家单位的有关人员。此前因“黑烟囱”问题而被市环保局处以55万元罚款的湘雅医院,也派了环保专干前来听课。
触目惊心:污水清水对比悬殊
培训开始前,市环境监测中心的工作人员特地把提前采集的企业污水水样和饮用水源水样给企业负责人进行了现场演示。学员们看到,饮用水源水样清澈透明,而污水水样含有大量令人致命的镉、砷、铅等,让人触目惊心。来自长沙活塞环厂的刘先生仔细观看了实验的每个环节后说:“我们厂就在浏阳河边,每年排出的废水有数万吨,虽然都经过了废水处理,但今后我们肯定会更加注重环保。”
发人深省:以案说法一一开讲
“2003年9月8日,国家六部门在株洲某化工集团公司检查时发现,该公司某分厂故意不使用污水处理设施,造成高浓度酸性废水直排湘江,其中总汞、总砷最高时分别超标14倍和20倍,对湘江造成了严重污染。”中南林业科技大学法学院院长、环境法专家周训芳教授,在培训课上通过解析违反建设项目环保“三同时”,不依法缴纳排污费等案例,说明了《水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等法规对产生水污染物的企业规定了哪些法定义务,并对当前长沙水环境现状、水污染防治的紧迫性进行了分析。
当场见效:“考试”合格才能过关
培训后,该局对各企业负责人的培训效果进行了现场测试,考试合格才算过关。测试内容包括《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水污染防治法》、《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
据悉,测试共发放问卷调查表60份,收回57份,问卷客观题正确率达到90%。参加培训的单位有关负责人还就如何保护湘江饮用水源,提出了不少好的建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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