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讯 :
今年2月中旬至3月初短短半个月内,一个系列持枪抢劫案在川渝两地发生,疯狂的歹徒肆无忌惮连连作案。2006年2月11日,成都市新都区大丰镇一对夫妇被抢,丈夫被枪击身亡;2月21日,中江县城繁华地段珠宝城被抢;2月23日,龙泉区一珠宝店被抢;3月2日,重庆沙坪坝一超市金店发生抢劫杀人案……昨日,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涉嫌这几起连环抢劫杀人案的嫌疑人罗东林、陈洪武、唐建兵、蒋宁4人进行公开审理。 被害人家属当庭提出了28万元的民事赔偿。
作恶多端 劫财杀人
在昨日的庭审现场上,公诉人对罗东林等4人采用暴力抢劫他人财物的行为作出指控:36岁的罗东林和24岁的唐建兵都是金堂县人,31岁的陈洪武是叙永县人。3人在成都喝茶时认识,因“急于发财”而共谋抢劫,后又拉上25岁的资阳人蒋宁负责销赃。成都市人民检察院以罗东林、陈洪武涉嫌故意杀人罪和抢劫罪,唐建兵涉嫌抢劫罪,蒋宁涉嫌销赃并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向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2006年2月11日中午12时许,罗东林、陈洪武和伍炳文(在逃)窜至新都区大丰镇农业银行踩点。罗东林看见李俊林、谭兴莉夫妇驾着一辆马自达轿车从银行取款出来,立即伙同在外望风的陈洪武、伍炳文乘摩托车跟踪。下午1时左右,李俊林夫妇开车行至大丰镇三元大道“长城驾校”门口就下车,谭兴莉提着装有57000元现金的手提包走进驾校办公室。陈洪武持枪对谭兴莉进行威胁并抢走了手提包。此时,罗东林见李俊林站在路边打电话,认为他在报警,遂掏出火药枪向其射击,李俊林当即倒地死亡。作案后,3人驾摩托逃走。
2月21日下午6时许,罗东林、陈洪武和唐建兵窜至中江县城最繁华的大西街大十字商业中心“金尊珠宝城”。罗东林假装买家,要了两枚钻戒戴在手指上看,接着掏出手枪逼退保安。这时,陈洪武手持双枪冲入,挟持两名女服务员。唐建兵又冲进来,手持榔头敲烂柜台玻璃,将珠宝席卷一空。据统计,3人抢走钻戒27枚,共价值111045元。
2月23日下午4时许,罗东林、陈洪武和唐建兵又窜至成都龙泉镇“金伯利钻石店”,持枪控制住3名店员后,将一柜台内价值达324650元的34枚钻戒、11条钯金项链和1个吊坠洗劫,随后乘出租车逃离现场。
3月2日下午6时许,罗东林、陈洪武、唐建兵、蒋宁来到重庆沙坪坝双碑“联华珠宝店”销赃。金店工作人员邹方伦怀疑项链是假货要打电话报警时,几人逃跑。罗东林、陈洪武向追赶的邹方伦等人开枪射击,造成邹方伦死亡,另一人受伤。
另查明,在2005年12月24日,罗东林、陈洪武在金堂淮口“南亚珠宝店”抢走价值4588元的金项链一条,造成1名群众轻伤;此外罗东林、陈洪武团伙还抢摩托车、手机等;还另有伤人案件。
庭审现场 罪魁翻供
昨日的成都中院第一法庭座无虚席。受害人李俊林的父亲和妻子出现在原告席。李俊林70多岁的老父亲情绪比较激动,大喊着要罗东林“杀人偿命”;李俊林的妻子则一直低头哭泣。他们向涉嫌故意杀人罪的罗东林、陈洪武提出了28万元的民事赔偿。
在法庭调查过程中,罗东林翻供,表示自己没有参与新都大丰的那次抢劫,也不会赔偿受害人家属;陈洪武则表示愿意赔偿但自己没有可供赔偿的财物;承认自己在重庆沙坪坝的开枪行为,但否认杀死了邹方伦。唐建兵和蒋宁则对涉嫌抢劫和涉嫌销赃并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公诉人最后陈词认为:在证据确凿情况下,罗东林当庭翻供,完全否认自己参与新都大丰的抢劫,认罪态度不端正,应予以重处!
庭审从上午10时一直持续到下午4时许。审判长宣布将择日宣判。
本报见习记者 夏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