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10月18日电哈尔滨今冬将在全市40多所高校内全面铺开征兵工作,重点征集待分配的大中专毕业生、在校大学生、高中毕业生、企事业单位管理技术人员、党团员和零散于社会的专业技术人员,做到好中选优。这是记者从17日哈尔滨警备区召开的驻哈大专院校征兵动员工作联席会上了解到的。
会上,市征兵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副市长张桂华指出,在哈各院校要加强征兵工作组织领导,加大工作推进力度;加强爱国主义教育,鼓励大学生投身军营建功立业,并要认真落实优待政策,做好服务保障工作,有条件的院校应多出台一些更加优惠的政策,吸引更多的高学历、高素质大学生参军报国。 东北农业大学、黑龙江大学、哈尔滨学院等院校领导分别进行了征兵动员讲话。
2001年9月,国务院、中央军委颁布修改后的《征兵工作条例》,首次对征集全日制高等学校在校大学生作出规定。作为完善国家兵役制度的重大举措,征集在校大学生入伍,不仅为部队建设和发展输送了大量的高素质兵员,也为普及和推进全民国防教育培养了大批骨干。哈尔滨市先在28所院校进行了试点,5年来共有310名在校大学生应征入伍。其中,84人先后立功受奖,15人进入军校学习深造。
去年,我省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征兵工作的意见》,对应征入伍的在校大学生,除了享受规定的优待政策外(期间发放补助,农村至少4000元/年,城镇2160元/年),服完义务兵役后省财政另外再给予一次性经济补助1万元。
应征入伍的在校大学生优待政策
一、减免学费的规定
在校大学生被批准入伍后,已交学杂费的剩余部分,根据本人自愿,由学校退还本人,或由学校负责管理。退出现役后复学,由学校酌情减免学费,入伍前享受优秀学生奖学金的,复学后提高一个奖学金等级;对荣立一次三等功奖励的,按不低于50%的标准减免学费;荣立两次三等功或荣立二等功、一等功、被授予荣誉称号的,复学后免交全部学费。
二、复学后的优待规定
对专科升本科、本科报考研究生的,在同等条件下应优先录取。在部队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原是本科生的可申请转到本校其他专业学习,原是专科生的可以免试转入本校同专业或相近专业的本科学习,属独立设置专科学校的专科生,由学校报所在省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安排,荣立二等功以上奖励的,所学本科专业毕业后,可免试保送所学专业研究生。
三、服役期间的优先政策
对在部队表现优秀的大学生士兵,在学技术、选取士官、报考军校、直接提升军官等方面优先安排。对退伍后复学的大学生如本人自愿,且符合相关条件,在校学校期间应优先选拔为国防生或毕业后直接接收补充军队干部队伍。
四、退役后的优抚规定
对批准入伍的在校大学生,服役期间,其家属享受军属待遇,并由其入学前户口所在地人民政府按照本省有关义务兵家属优待的规定给予优待,退出现役不复学的由入学前户口所在地退伍安置机构负责接收,并按照城镇退役士兵的有关政策予以安置。作者:王妮娜来源:东北网-黑龙江晨报 编辑: 邱士民 国 内 国 际科 教 娱 乐社 会 体 育专 题 法 治
相 关 新 闻:
综 合 新 闻:
·············我们的节日···进入专题·························人生不同阶段如何理财·····
更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