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鲁明智通讯员武卫)截至9月底,榆林国税局税收收入再次实现大幅增长,提前三个月完成全年税收收入任务。共组织税收收入65.09亿元,占年计划的102.51%,比去年同期增收27.96亿元;其中:“两税”收入完成49.43亿元,占年计划的105.74%,比去年同期增收17亿元;所得税完成13.74亿元。
今年以来,榆林市国税局紧紧抓住全市经济快速发展的良好机遇,认真坚持“依法征收,应收尽收,坚决不收‘过头税’,坚决防止和制止越权减免税”的组织收入原则,采取有效措施严征管,堵漏洞,促收入,税收收入连续两年分别增长10亿元和20亿元。这得益于以下几方面的原因:一是榆林经济的快速增长和纳税企业效益不断提高为组织税收收入提供了充裕的税源基础,特别是煤炭、石油、天然气资源类税收增长迅猛,比去年同期增长49.76%,为税收收入增长创造了有利空间。二是通过全面推行税收管理员制度,建立分行业纳税评估指标体系,进一步夯实税源基础管理,对全系统100万元以上的128户重点企业实施税源跟踪监控,对全市所有煤炭企业全部按照一般纳税人进行管理,使煤炭行业的税负提高了近5个百分点。三是加强税收信息化建设,积极推广和应用综合征管软件、增值税管理系统和出口退税等税收信息管理系统,通过“机器管人、管事、管税”,预防和制止了在税收征管中出现的“人情税”、“关系税”等人为因素,有效地堵塞了税收收入漏洞。同时,通过强化税务稽查,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大力清缴欠税,重点开展了对邮电通信业、金融保险业、煤炭行业、房地产和建筑安装业等行业的税收专项检查,查补税款、滞纳金、罚款共计1257万元,进一步减少了税收的流失,确保了税收收入及时足额入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