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晚报网10月18日讯
海南岛气候宜人,十分适合老年人安度晚年。自1998年就往返于海南和四川的陈光钰老两口面临一个难题:他们在成都办理了医保卡,可在海南住院后,回家却报不了医疗费,非常不方便。
异地来海南居住者
办理了医保,住院不报销
昨日上午,年满71岁的陈光钰老人来到本报说,老伴患有冻疮和糖尿病,在成都过冬非常遭罪。1998年,他们每年入冬前后便到海口居住,入夏后再回到四川。以前他们在四川的时候,到省本级医疗机构以及相关药店消费后都能报销,选择性十分强。但在海南住院后,回到四川后居然被告知不能报销。
陈女士十分费解。然而,遇到这种事情的远远不止她一家。她的同事吕先生和爱人到北京与子女同住,突然病发,入院治疗花了1万多元,谁知,回到四川后也被告知不能报销,只有因病危抢救而住院产生的费用才能按相关规定报销。
陈女士说,现在国家发改委向全社会征求医改建言(详见本报10月10日),她希望能将建议转达给发改委:国家发改委在进行医改时能不能考虑消除地方差异,或者放宽政策,将定点医院的范围扩大一点?
省社保局有关人士
各地情况不同,不能一刀切
对此,我省社会保障局医疗保险处张处长称,外地人来海南长期居住的人本身有医疗保险的,可以办理相关手续选择省人民医院、海口市人民医院以及省医学院附属医院办理异地医疗机构就医申请,而对于外地来海南居住者在原住地未办理医疗保险的,不能在海南办理医疗保险。
张处长说,外地长期在海南居住者的医疗保险在当地如何报销,要按照当地社保部门的规定办理,能选择几家定点医院、费用如何报销等问题都是当地社保局按照当地的实际情况来制定的,与海南社保部门没有太大关系。
由于各地收入、消费水平不一样,目前各省乃至省内不同市县对医疗保险方面的政策规定都不一样,上海、北京等大城市与中小城市的医保基金不能同日而语,即使在海南省不同的市县也存在较大差异。比如临高与三亚,临高医疗费用可能规定最高可报销2万元,而三亚可能就达到7万元。因此,一刀切是不行的,给异地人办理医保的可能性也微乎其微了。(王桂平)(来源:海南特区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