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龙网讯(晚报记者杨波)来自垫江县的刘女士,交了2000多元在渝北黄泥塝一小区租下一套房子。只住了10多天,她就被该房的真正房主赶了出来。原来,此前租房给她的竟是一个租房者。
昨日,从垫江到主城准备做生意的刘女士,从黄泥塝一小区往外搬东西。 她告诉记者,10月1日,她和丈夫在该小区外看到一张租房告示,称小区里有房出租。他们和出租人邬某取得联系,商量以月租650元成交。刘女士交了3个月的租金和300元押金,共计2250元。
刘称,仅仅住了10多天,真正的房主刘某来了,说邬某只是租房者,租期为一年,只给了半年的租金。刘某称,他不知道邬把房子转租给别人,刘女士交的租金他也没得到,因此要求刘3天内搬出去。
邬某留下的电话没人接听,刘女士为受骗深感愤怒。昨日,记者陪她到黄泥塝派出所报案。
民警表示,将调查此案,同时提醒租房者:租房时一定要对方出示房产证等能证明出租人身份的凭证。
来源: 华龙网 2006-10-18 07:47 |